国土部完善土地招拍挂新政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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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完善土地招拍挂新政策?勾地制欲止流拍 国土资源网 (2006年2月16日??10:24)   此为今年国土资源部正在完善的一项土地招拍挂新政策,7月1日执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勾地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在目前国土资源部已下发至各地方国土厅局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意见稿》)中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勾地制”。?   《意见稿》中关于“勾地”的内容表述虽然只有150多字,但却明确规定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地方国土系统的关注。业内希望政府部门能对这一制度解释得更明确些。但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称,目前还远未到探讨技术问题的阶段。?   据悉,征求意见稿的正式文件将于2006年7月1日执行。? 舶来于香港土地批租制?,目前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勾地”实际上舶来于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香港的“勾地”是在暂停正常“卖地”的前提下执行的,而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勾地”并未明确两种制度是否可以并行。昨天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勾地”政策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具体情况不便于透露,但同时他表示,现在还远没到考虑是否并行以及探讨一系列技术问题的阶段。? “勾地制”是一次技术层面的完善,不会改变现行土地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则。?   “勾地”的前提是单位或个人首先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且该价格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同时,即使开发商提出了“勾地”申请,最终也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政府主管部门拿出来公开交易的土地已有人提出了申请,但土地的最终获取还是要通过”招、拍、挂“来实现。? 只不过在无人应价的情况下,“勾地”成功者可以“勾地价”将土地买入。显然,政府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勾地”概念,是保证其即将出让的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不至于流拍。李文杰分析认为。? 勾地”易在协议阶段出问题?   据了解,香港当初推行勾地政策主要功用是避免贱价卖地,防止出现不理想的卖地成绩令楼价下挫,如果开发商出的底价不如政府主管部门所想,政府主管部门有权阻止土地推出拍卖。“目前内地房地产行业门槛不高,行业集中度也不够,随时可能出现黑马,而国内土地定价与市场需求相关,房地产所谓的地段,其实是由供求规律决定的。如北京CBD、金融街、中关村都是寸土寸金,但由于处于高速开发阶段,土地供应量很大,导致价格低于价值,所以会出现土地不好卖,甚至流拍现象。”一位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勾地”或流拍与否其实取决于供应量和供应价格,核心问题还是供应量,同时“勾地”的公平与公开是个问题,如果把握不好容易在协议阶段出现问题。? 来源:新京报?国土资源部谋划“勾地”制度防止土地“流拍”国土资源网 (2006年2月21日??14:55)国土资源部正在考虑实行一项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目前港岛流行的“勾地”方式将会被引入国有土地出让模式中。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出让方式可以预防未来土地出让中出现价格过低或“流拍”现象,进而有利于保障政府收益。? “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现身?2006年春节前,全国地方国土厅局陆续接到了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官员们发现,除了重申“招、拍、挂”程序外,“征求意见稿”还出现“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这一概念。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表示,“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正在推进过程之中,此言一出,引发了市场各界的极大关注。 ?????所谓“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成交价格申报”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也就是业界俗称的“勾地”做法。 ????按照这一规定,政府启动“勾地”制度后,对于出价未达到政府评估价格的土地,政府可选择“不出让”,由此地产商“勾地失败”。相反,地产商一旦“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如有人竞价,则价高者得;而一旦无人竞价,“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说,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其实并不是新内容,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内容,也是国家计收交易税费和实施优先购买权的依据。部分省(区、市)早已开始施行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有的地方还推行了优先购买制度。2001年时,湖南省规定,对于转让价格低于标定地价60%的,政府有权优先购买;长沙市则规定转让价低于评估价(总地价)80%的,政府可以优先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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