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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殷墟大墓出土骨片文字考釋
(草稿,待修改)
劉 釗
2004年11月,在河南省安陽市殷墟保護區西部邊緣、安鋼第二煉鋼廠西南部基建佔地範圍內,發現了三座較大型的商代墓葬和七座車馬坑。經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和安陽市文物工作隊聯合搶救發掘,工作自2005年元月開始,至6月22日全部結束。
2006年5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的《2005中國重要考古發現》一書對這次發掘進行了簡略的介紹(以下引用該文時簡稱為《介紹》),《介紹》在描述三座較大型墓葬之一的M11時有如下文字:
M11平面呈“中”字形,墓室上口長7.5、寬5米,南墓道長30、寬2-2.4米,斜坡式,坡度40°。墓室北置臺階式短墓道。墓底距離地表11.5米。該墓被盜嚴重,僅存少量遺物:可復原陶罐、蚌飾、海貝、銅鏃、殘骨錐及僅存的槨底板。但在墓室北部二層臺上發現3條骨片,其中1條有綠松石鑲嵌的文字16個,下部殘,這種以綠松石鑲嵌成文字的表現形式在殷墟極為罕見。
以下是《介紹》所附鑲有綠松石的骨片照片及筆者據照片所作的摹本:
一
骨片公布后,迄今尚未見到對該骨片進行研究的論著。本文不揣淺陋,試作考釋如下。
先寫出釋文:
壬午,王于(),(延)田于麥彔(麓),隻(獲)兕,亞易(賜)……
因骨片照片過小,且字的筆劃中鑲嵌的綠松石有的還存在,有的已經脫落,字的筆劃看上去顏色不同,因此有的筆劃不太清楚。
“”字筆劃比較模糊,但從字形輪廓及文例看,此字是“”字絕無問題。“”字字形隸定從裘錫圭先生釋。裘錫圭先生認為甲骨文中的“”字應讀為“毖”,乃“敕戒鎮撫”的意思。甲骨文中有許多“王某”的句子,“某”一般都為地名。從甲骨文“”字所在的辭例和裘錫圭先生的訓釋看,“王某”的“”其性質與古代的“巡狩”之禮很接近。《孟子·告子下》說:“天子適諸侯曰巡狩,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司馬法·仁本》說:“巡狩省方,會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亂常,背德逆天之時,而危有功之君,偏告于諸侯,彰明有罪。乃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禱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後冢宰徵師于諸侯曰:‘某國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師至於某國會天子正刑。’”另外《孔叢子》有《巡狩》篇,對巡狩的解釋更為詳盡。巡狩必然要帶上軍隊,所以有一片卜辭說:“丁丑王卜貞:其(振)旅,(延)于盂,往來無災。”(《合集》36426)。典籍中有不少有關夏啟、舜、禹、周穆王等帝王巡狩的記載,雖然許多應該都是後人的追記,但多少可以說明“巡狩”的產生不會很晚。
上揭骨片刻辭“王於()”中的“”字似乎不應也訓為“敕戒鎮撫”的意思,因為“”是指具體的建築,“”字訓為“敕戒鎮撫”的話,則對“()”進行“敕戒鎮撫”的意思不好講。從辭例上看,“王于()”之“”讀為“駐蹕”之“蹕”,訓為“止”最為合適。蹕字《說文》作“?”,《說文·走部》:“?,止行也。”可是典籍中“蹕”字這種用法的用例出現得稍晚,所以這一意見恐怕暫時還不能肯定。但起碼可以推測其義訓應該與“駐蹕”的意思很接近。
“”字或認為是“召”字初文,即“召”由“”字省出;或認為“”是“召”字增繁之體。不論兩者的先後關係如何,在甲骨文中都用法不同,如“召方”的“召”從不作“”,而“王於”的“”又從不作“召”,二者從不相混。“”字在甲骨文中都用為地名。在晚期黃組卜辭中,有非常多的“王于往來亡(無)災”的辭例,可見“”應該是當時很重要的一個地點,是商王經常到的地方。關於“”地,瞿潤緡考釋說:
召,地名。《左傳·僖公四年》:“經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水經注云:“汝水東南逕召陵縣故城南,左傳僖公四年齊桓公師於召陵,責楚公不入,即此處。在今河南郾城縣東三十五里,在殷墟之南。又舊屬南陽道有南召縣。又水經注“雍水東逕召亭南,故召公之采邑也,在今扶風之東。”按南召縣較召陵遠,且非大邑,召亭似又因召公而得名,則卜辭之召當即召陵矣。
前邊說過,“召”字與“”字在卜辭中用法不同,并不相混,兩者的關係到底如何還難以下結論,因此用“召陵”之“召”來比附卜辭地名之“”,一時還難以說服於人,只能暫備一說而已。
“”字從“厂”從“”,應為“”字的繁寫異體。因為“”是指一種建築,故“”字又可以增加“厂”旁繁寫作“”。“”是商王在征伐或巡狩途中經常臨時駐蹕的地方,卜辭常見“地名+”的結構,如“”、“盂”等,“”、“盂”就是建在“”地和“盂”地的“”。保利博物館近年收藏的版方鼎銘文中有“乙未,王賓文武帝乙肜日自闌偁,王返入闌。”的文句,文中“闌偁”的“偁”應該就相當於甲骨文的“”,只是字不从“土”而已。“闌偁”也是指建在“闌”地的“”。“”和“盂”都是商王田遊經常到的地點,因此按裘錫圭先生的說法,“”應該是跟後世的行宮相類的一種建築。《史記·殷本紀》正義引《括地志》說:“……《竹書紀年》:自盤庚徙殷,至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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