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实验小学小学优美特质学生综合评价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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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实验小学小学优美特质学生综合评价方案精要

焦作市实验小学“六优美”特质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我校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树立优美教育品牌,培养优美特质学生,打造全国文化名校”目标的指引下,我校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综合评价组 组 长:王思明 副组长:陈新洲 郭玉珍 张晓亮 申丽芳 组 员:许艳敏 杜燕楠 和路平 石颖伟 李 双 付子月 张伟杰 王跃力 王慧玲 齐 真 张 源 王 婷 宋润润 时春梅 评价成员:各年级各学科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价对象 小学一到六年级全体任课教师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优美特色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四、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1.综合素质评价将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兴趣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 改变了以往以单一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方法,从能力和素质上促进学生发展。 2.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 3.建立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发展。 4.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关注个体差异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提高和发展。 五、总体目标 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以“优美教育”为总目标,从“优与学”与“美于形”两方面进行评价,“优于学”包括:学业优、特长优、读书优;“美于形”包括:健康美、文明美、劳动美。从以上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六、具体内容 学业优 (一)评价内容 “学业优”主要是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主要以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安全教育、省情礼仪和心理健康、文明礼仪、民族常识、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中华大家庭等)八大学科和古诗词300首、3000汉字天天练、树课程、国医课程等校本课程为依据,以主观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二)评价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评价办法 各科评价分为客观评价(80%)和主观评价(20%)。每月公示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客观评价指作业评价(30分)、每月测试(30分)、实践作业(20分),主观评价指课堂表现(20分)。 (1)客观评价(80%) 1)作业评价(30分): ①评价者:语、数、英学科任课教师; ②评价办法:这三个学科的任课教师每次批改作业(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时,根据学生的作业质量给予相应的分数,优秀100分,良好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50—0分,每月月底,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互相评价,根据本月作业累计总分、次数核算出该生本月的作业平均分,由本学科的任课教师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 2)每月测试(30分) ①评价办法:每月中旬,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自主决定抽测的形式,每个月给学生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并进行反馈、记录、公示、存档。 3)实践活动(20分) 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学期中布置的实践性作业,例如:手抄报、征文、读写绘、演讲、实践调查、搜集整理等作业,按照学生每次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优秀100分,良好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50—0分,并及时记录。学期末根据学生实践活动的次数核算出学生实践作业的平均分。 (2)主观评价(20%)——课堂表现(20分) ①评价办法:每周语、数、英学科的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纪律、学习习惯、学习积极性、自主性给予学生评定,优秀100分,良好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50—0分,并及时记录。每学期末根据学生的每月的汇总成绩及月数核算出学生的课堂表现平均分。 ②评价标准:课前准备、及时到位; 神情专注、边听边想; 坐姿端正、发言积极; 声音洪亮、表达完整; 书写认真、字体工整; 自主练习、合作高效。 (3)分数折算(每学期末进行核算) (本学期作业总成绩÷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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