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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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示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XX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注册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鸿福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公司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边的阳光广场内,邮政编码:517000。 第四条 本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本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本公司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六条 本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广东省、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 县(市、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型企业的发展。 第八条 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 本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并经依法登记,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业务。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不得有以下的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跨县域经营业务; (五)经营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第三章 注册资本和出资额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册资本来源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由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公司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45%,其中每一个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不得低于本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第十五条 本公司的法人股东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名 称 注册号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名 称 身份证号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 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按程序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可以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 本公司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也不得抽回股本。 本公司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未经有权部门批准,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未经有权部门批准2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八条 本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本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六)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八)在本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九)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本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二十条 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本章程;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的诉讼。 第二十一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公司章程,保守本公司秘密; (二)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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