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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课件03精要
2003年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将正式实施新的变革,这主要反映在中央对国资管理权的下放,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新近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决定10万亿国有资产的走向。 目前,上海、深圳、西安、北京、山东等地,都开始实施了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探索。这主要表现在将过去的管理机构,从总体上变成经营性公司、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都需要改变过去的政府与国有资产之间的关系,即在政府与公司之间要设立中间层。试点地区的国资已经增值,其经验将要向全国推广。 但国有资产的增值,是与民资直接竞争来获取利润,还是以变现的形式来获取发展;国资的出路是增值以充实财政, 还是支付对过去国有企业职工欠的社保资金,尚需要厘清。国资的退出在中国是否会产生内部交易问题,比如管理层套现资金的MBO,还需探讨研究。 国资改革大事记 ——1988年8月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行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 ——1993年11月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首次提出了政资分开的概念。 ——1993年以后 深圳、上海等地开始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索。 ——199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并入财政部。在同一 次机构改革过程中,机械、化工、内贸、煤炭等15个以主管行业内企业为主要职能的专业经济部门被改组为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的“局”,并明确不再直接管理企业。 ——2001年2月 国家经贸委下属9个国家局被撤销。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宣布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将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2003年3月 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设立国资委的建议。 三、国有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股份制与现代企业制度 五、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理论依据 六、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借鉴 要求: 结合实际加以讨论 第四讲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行为及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 一、政府调控的目标及其依据 1、封闭市场条件下的政府宏观调控 2、开放市场条件下的政府宏观调控 二、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其政策走向 1、财政政策 2、货币政策 3、汇率政策 第五讲 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经验、问题及其前景分析 一、“渐进式改革”的社会背景和成功经验 1、主要特征 2、社会背景 3、基本经验 二、成就(以“九五”为例): 三、问题: 1、经济增长问题 2、通货膨胀问题 3、通货紧缩问题 4、就业问题 5、泡沫经济问题 6、启动内需问题 四、转轨国家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其问题 五、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前景分析(讨论) 三、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定义: (二).特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 (三).内容: 1、法人财产制度 2、有限责任制度 3、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四、国有企业的 产权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理顺产权关系 (一).什么是产权? 广义概念:指财产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支配、收益、处分的权利。 狭义概念:指经济所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相对法律所有权而言。 (二).为什么要明晰产权? 传统产权制度的缺陷: (1)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多元化; (2)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不分; 表现及后果: (1)政企不分; (2)所有者缺位; (3)国有资产流失。 明晰产权的实质: (1)为了从产权关系上而不是仅从分配关系上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 (2)要使国有企业既拥有独立的产权,又不根本改变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就必须实行资产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分离。 (三). 如何明晰产权?(对策) 根本对策: 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 具体对策: (1)将政府所承担的政权管理者职能和财产所有者职能分解;改变两个职能系统相互牵制所造成的所有者缺位的局面; (2)通过国有产权的分散化重建“终极所有权”; (3)推动“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的分离,使企业以法人制度为依托有效行使经营自主权。 基本形式: (1)对一些极其重要的行业,例如,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安全的尖端技术行业,以及一些垄断性和公益性部门,国家可以采取独资形式; (2)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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