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三章_消费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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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三章_消费税)精要

第三章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纳税义务人 2、掌握税目,熟悉税率 3、掌握计税依据的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4、了解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 1、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2、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3、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教学方法、手段:讲授 §3.1 消费税概述 一 、概念: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 特点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我国目前对15种产品征税 寓禁于征:烟、酒、鞭炮 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化妆品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高能耗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 不可再生的资源:成品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节能环保:电池、涂料 《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4〕93号、财税〔2014〕94号、财税〔2015〕11号、财税〔2015〕16号、财税[2015]60号 2、征税环节单一 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收一道从价税 3、税负具有转嫁性 4、税率税额具有差异性 三、 作用 1、 调节产品结构 2、 引导消费方向 3、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3.2 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目及税率 一 、纳税义务人(纳税环节)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者 委托加工者:委托加工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进口者 零售者: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二、 税目:15项? 三、 税率 1、定额税率: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 2、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对卷烟、白酒采取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复合计税办法 §3.3 计税依据 一、应纳税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中的较高者 2、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产品: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税 3、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产品:按最高销售价格征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3.4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自产自销 纳税 (二)自产自用 1、概念:自产自用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 用于直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 于其他方面。 二、 计税方法 1、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 计税方法 (1) 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 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税)÷(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价格×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1-比例税率)=成本+利润+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从量税)÷(1-比例税率) 例、某摩托车生产厂,赞助某运动会一辆摩托车,当 月无同类货物价格。摩托车生产成本为9000元,成本 利润率6%,计算该厂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二、 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三种情况: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 消费品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计税方法: 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或=(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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