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仲裁与仲裁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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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仲裁与仲裁法精要

趁热打铁 1、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 A、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当事人的近亲属 C、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 D、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不公开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 A、绝大多数案件的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可协议公开 C、当事人可协议不公开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仲裁 趁热打铁 3、香港A公司与浙江B公司因合资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首席仲裁员李某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请求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李某实行回避。王某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 ) A.A公司可以请求以前进行过的审理重新进行 B.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重新进行 C.王某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是否重新进行 D.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不重新进行 司考演练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50) A.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司考演练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49)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仲 裁 法 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梁美英 一、走进仲裁 司考的重要内容 论文的较佳选题 就业的绝佳选择 2011——2015年仲裁法司考真题 年份 题目分布 分值 2011 单选:36、49、50 3 2012 单选:48、49、50; 多选:85 5 2013 单选:49; 不定项:95、96、97 7 2014 单选:77; 不定项:98、99、100 7 2015 单选49、50 2 二、课程内容 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 5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 2 仲裁协议 3 仲裁程序 4 仲裁与仲裁法 1 涉外仲裁 6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第一节 仲裁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并作出对争议方有拘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或方法。 (二)特点: 1、自愿性:前提 使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使仲裁协议的内容优先适用; 具有相对性,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 2、专业性:仲裁员 法律专业能力 相关实体专业能力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3、灵活性:具体程序 4、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 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仲裁员、当事人及仲裁参与人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 5、快捷性:时间 当事人的自愿选择; 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 6、经济性:金钱 7、独立性 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独立。 8、国际性:易于被承认与执行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二、仲裁的优势和局限性 优势 裁决较易得到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自主性 专业性 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 管辖权的确定性 费用低、速度快 局限性 适宜的争议类型有限 自主性是一柄双刃剑 要求仲裁参与人熟悉甚至精通仲裁制度 欠缺法的安定性和预测性 仲裁员的权力有限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三、仲裁的分类 (一)以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 国内仲裁 国际仲裁 (二)以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标准 临时仲裁 机构仲裁 奥运会临时仲裁庭 (三)以仲裁裁决的依据为标准 依法仲裁 友好仲裁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四、仲裁的性质 司法权论 混合论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员的权力、仲裁员的审理行为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其权威性都取决于有关国家的法律。 仲裁是司法权的一部分,是国家司法权的让与。 仲裁性质 契约论 仲裁源于私人契约; 仲裁又不能超越于法律制度之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最终取决于有关法院的裁定。 仲裁员的权力不是来自于法律的规定,而是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自治论 根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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