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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油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环保处2016)4.6课件
* 3. 气焊及气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对已使用并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min后,再连接乙炔减压器使用。 乙炔瓶防止碰撞,严禁横卧滚动 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冬季使用时,若瓶阀冻结,严禁明火烘烤,必要时以40℃以下的热水解冻。 乙炔减压器与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如发现瓶阀、减压器、易熔塞着火时,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同地存放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3. 气焊及气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违规混放 横卧滚动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3. 气焊及气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气瓶应配置手轮式专用扳手启闭瓶阀,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工作压力,并不得完全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一定表压的余压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3. 气焊及气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乙炔胶管(红色)和氧气胶管(蓝色)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他胶管代替 氧气、乙炔气胶管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氧气瓶应使用蓝色胶管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3. 气焊及气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焊接、切割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作业前清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再开始作业;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电焊与气焊(割)同地点作业的,电焊设备与气焊设备以及把线和气焊胶管相互间应有5m的距离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4. 使用减压器安全注意事项 使用专用的气体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 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纹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其应平整牢靠。 减压器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 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缆等。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4. 使用减压器安全注意事项 如发现瓶阀、减压器、易熔塞着火时,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减压器 焊接与切割作业注意事项 * 1、特级用火作业 1.1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站库罐区防火堤内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用火; 1.2油库、联合站、压气站、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内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本体用火及油气泵房、分离器区域内的油气工艺管线、容器本体用火; 1.3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内用火,以及天然气柜和液化气储罐用火; 1.4长输管线、输油(气)干线(站际之间)在涵洞等受限空间内用火,或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以及停输不置换情况下用火; 1.5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和自喷井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1.6处理油气井喷事故现场的用火; 1.7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特殊容器进行的用火作业。 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油田、炼化和销售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 2、一级用火作业 2.1油库、联合站、压气站、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内用火,以及污油、污水泵房、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 2.2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站库罐区防火堤内非油气管线和容器本体用火;防火堤外油气管线及容器(特级用火规定的除外)本体用火; 2.3汽车罐车原油灌装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2.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换热设备用火; 2.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用火; 2.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 2.7钻穿油气层时井涌、气侵条件下,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 2.8联合站井排来油前输油(气)干线用火; 2.9采气井井口用火. 油田、炼化和销售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 3、二级用火作业 3.1单井油气管线用火; 3.2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用火; 3.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用火; 3.4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用火; 3.5采油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用火; 3.6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的井场用火; 3.7除特级及一级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用火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用火。 油田、炼化和销售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 1、特级用火作业 1.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m以内区域的用火。 1.2当日20时到次日8时期间的一级用火。 1.3在运行的可燃气体、液化烃、甲B类液体罐区防火堤内的用火作业。 1.4环氧乙烷罐区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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