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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刑事辩护制度和侦查阶段的律师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情】 某县公安局对某甲涉嫌非法经营案侦查终结以后,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无律师资格的某乙受某甲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某乙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查阅本案证据的请求。县人民检察院拒绝了他的请求。某乙决定自行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他收集的材料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人的证言,也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陈述。有的证人不愿作证,某乙申请县人民检察院收集这些证人的证言。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没有必要收集,于是没有收集。案件起诉到县人民法院以后,某乙要求查阅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县人民法院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某乙查阅。 问:某乙、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某县公安局对某甲、某乙、某丙盗窃案侦查终结,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某甲委托律师某丁担任辩护人。某丁在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某甲、查阅有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之后,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如下要求:(1)要求允许会见在押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2)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在正式决定是否起诉前召开听证会,以便在会上发表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词。 问:如果你是承办本案的检察人员,如何答复某丁的要求? 提示:参考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1款、第139条。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职责 法律依据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 法律帮助者 辩护人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3、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当发现错拘错捕或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虐待等侵犯人权的情况时,律师可接受委托代为申诉、控告。 5、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或超过羁押期限时,受聘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无秘密会见权。 《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各国政府应确定和尊重律师及其委托人之间在其专业关系内的所有联络和磋商均属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的。” 无讯问在场权。 无调查取证权。 相关条文:刑事诉讼法第37条 无阅卷权。 相关条文:刑事诉讼法第36条 《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定》第11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日期、地点,由公安机关确定”第12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1)安排日期问题。 《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 (3)会见是否要批准问题。 (4)几个律师会见的问题。 (5)会谈的内容。 (6)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7)当公安机关或者看守所认为律师在会见当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时候,能否扣其律师证。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义务 遵守严格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则。 相关条文:律师法第33条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教唆、帮助嫌疑人、证人作虚假陈述或毁灭、转移证据,赃款赃物或进行法律规避行为。 相关条文:刑事诉讼法第38条(案例)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相关条文:公安部的《规定》第6条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该市首例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辩护人戴国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戴国胜在担任当地凌某强奸案辩护人期间,为替被告人洗脱罪名,伙同被告人亲属以一万元引诱被害人改变证言、撤销控告,并由其亲自起草一份撤销控告申请,经被害人抄写后交给公安机关。在强奸案庭审时,戴国胜向法庭提交该申请并申请法院向被害人重新调查取证。后戴国胜和被告人亲属到银行开设账户,存人一万元,存折由戴保管,准备等被告人释放后再交给被害人。被害人父亲得知该情况后向检察机关报案。南海市公安机关立案后,在强奸案第二次庭审结束时将戴国胜抓获归案。 此案后由南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海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戴国胜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戴国胜不服判决,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月5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当庭宣布,该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处戴国胜有期徒刑一年。 《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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