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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行政复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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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行政复议

第十三讲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我国现行的复议制度是作为行政诉讼的配套制度于1990年建立的。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正该条例的决定。1999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颁布了行政复议法,使行政复议脱离行政诉讼配套制度框架,建立起独立的国家行政复议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1、是权利救济制度 2、是行政监督制度 3、是行政行为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单方职权行为,可以直接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因此,行政机关的复议行为应当遵守行政活动的基本制度,应当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和合法条件。 4、是行政裁判制度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还可以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部门规章除外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除外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单选: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权利标准 3、合法性、合理性标准 (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教材336页) 1、内部行为 2、行政调解 3、行政仲裁 单选: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四、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依法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教材343页) (1)独立被申请人。 (2)共同被申请人。 (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 (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 (5)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 (三)行政复议第三人:同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第三人是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第三人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即具体行政行为对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产生直接影响,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第三人在行政复议开始后终结前,经过申请或者复议机关决定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五、行政复议的管辖 1、一般管辖(一级政府和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 (1)不服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该工作部门所属的本级政府提起;或向该工作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提起 注意例外情形:垂直领导的机关;国务院部门 (2)不服各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政府提起 注意例外情形:省级政府 (3)不服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该派出机关提起 2、特殊管辖(其他行政主体作为被申请人) (1)不服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不服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不服被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 (4)两个或以上机关共同名义的具体行政行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 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沈阳七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案 2002年1月14日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04年3月8日,史洪学等人向国土资源部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其撤销“559号批复”。他们认为,国土资源部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作出征地批复,其行为超越了行政职权。 2004年7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作出复议决定, “559号批复”中已经明确注明了“业经国务院批准”字样,因此,国土资源部的批复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2004,他们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土资源部,请求法院依法撤销“559号批复”。 2004年12月10日北京市一中院在判决中认可了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认为国土资源部有权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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