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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0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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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007

经济学方法007 经济学方法论 第五章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区别 一、休谟的铡刀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间的区别,“科学的”经济学和对经济政策问题的实际 建议之间的区别,这些问题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可以回溯到拿骚·思诺和约翰·斯图 亚特·穆勒的著作。在19世纪后半期的某些时候,在经济学中的这种熟悉的区分变得混 乱了,并且几乎同哲学实证主义者的“是”和“应该是”之间的区分、事实和价值之间 的区分、想象上的关于世界的客观的宣言式的论述和对世界的规定的估价的叙述之间的 区分等同起来。现在实证主义经济学被说成是同事实有关,而规范经济学被说成是同价 值有关。 到了本世纪30年代,出现了新福利经济学,它提供了一种据说是摆脱了价值判断的 规范经济学,此后,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间的区别好象变成一方面是没有争议的 事实和价值同另一方面是有争议的价值之间的区别。结果是传统的实证经济学范围扩大 了,包括了整个纯福利经济学。在都让规范经济学来对付具体政策问题的情况下,在实 证经济学那里对于价值和目的的问题除了政治家所告诉我们的之外,不能说出更多的东 西。在这里所牵涉到的某些可怕的逻辑混乱,使得经济学家暴露于对摆脱价值的实证经 济学的大规模攻击之下。很清楚的是,在这里还需要做很多分类,此后我们希望回到实 证和规范的区分,这是一个至今还奇特地适用于象经济学这样的政策科学的另一个波普 主义方法论标准。 很久以前,大卫·休谟在他的《论人的本质》中就定下了“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 出应该是”这个命题,认为纯事实的、描述性的论述本身只能赋予或暗示着其他事实的、 描述的论述,而永远不会得出标准、伦理见解或做某些事情的规定。这个命题被贴切地 称为“休谟的铡刀”(见布莱克,1970年,第24页),意思是他在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 之间做了一刀切的逻辑区分。 但是我们怎么能告诉人家一个给定的说法是一个“是的论述”还是一个“应该是的 论述”呢?很清楚的是,不能从一个句子所包含的论述是不是在语法上是以陈述语气构 造的来对它进行判别,因为有的句子虽然是采取陈述语气,象“谋杀是一种罪恶”,但 它只不过是用“是论述”单薄地伪装起来的“应该是论述”。同样也不能以人们更多地 准备赞成做为“是论述”而不是“应该是论述”来判定,因为很容易看到很多人都不会 同意这样的事实命题,比如宇宙是在诸如我们不能吃婴儿这样的规范命题还没有出现的 太古以前、在没有超自然干涉的情况下起源的。一个“是论述”只不过是事实上是真的 还是假的论述:它对世界状态的某些事情做断言——它是如此如此,而不是别的——而 我们能用人际可检验的方法来发现它是真的还是假的。一个“应该是论述”表达了对世 界状态的一个估价——它赞同或不赞同,赞扬或责备,赞美或痛惜——而我们只能用论 据来说服别人接受它。 如果认为我们不能吃婴儿这个命题同样能用人际可检验的方法,比如通过公民的政 治投起来检验,这种观点是否肯定遭到反对呢?一个政治投票所能确定的是我们所有的 人都同意吃婴儿是错的;但它不能确定吃婴儿是错的。然而人们将再次反对这种观点, 就象人们反对每个人际可检验证实或反对一个“是论述”的证伪一样。结果,一个关于 事实的、描述的“是论述”被认为是真的只不过因为我们已经在我们中间同意遵守某种 “科学的”法规,这些法规指示我们把那个论述看做是真的,尽管它可能事实上是假的。 说存在不管我们喜欢或不喜欢都必须接受的“没有理性的事实”,这就犯了归纳错误。 此外,至今纽曼-皮尔逊统计推断理论本应早教会了我们,在科学中接受每一个事实都 一定会暗含着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做一个有风险的判断,这判断牵涉到了虽然不知道但一 定会出错的机会。因此,我们接受或拒绝“是论述”的基础是它们自我提供的惯例,在 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科学家以科学家的身份做价值判断”这是一篇有名的方法论 论文的标题(见拉德纳,1953年)。道德判断通常被定义为是禁止某种行为的规定,认 为在同样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这种规定。但是,难道关于事实的断言不正是那样 一种判断,是禁止某种态度而不是禁止某种行为吗? 近年来在道德哲学家中间对于“是-应该是”两分法一直有持续的怀疑,主要是认 为道德判断并不是对感情的简单表达,或者是命令某些人行动的规则,而事实上是关于 世界的特别的描述性论述(见赫德森,1969年;布莱克,1970年,第3章)。然而我们面 对着休谟铡刀的含义所提出的争论是有些困难的。我从来没有断言说“应该是论述”在 逻辑上是等同于“是论述”的,而是说接受或反对“是论述”和接受或反对“应该是” 论述的认识过程并没有多大不同;我的论点是,被当做正确的经验描述的“是论述”, 总是依赖于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它的社会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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