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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合成酶标准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化由湖南福来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化由湖南福来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杏辉、陈梅。
本标准的复审周期为三年。
本标准2010年10月制定并实施,现用标准为2010年版。
阿莫西林合成酶(IPA-SA)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阿莫西林合成酶(IPA-SA)IPA-SA):即本标准中的阿莫西林合成酶(IPA-SA)4.1.1 外观: 本品为黄色或棕色球形颗粒
4.1.2 粒径(250~0μm):≥ 95 %
4.1.3 活力(28℃、湿品):≥ 80 u/g
~1g左右置透明玻璃容器中,室内自然光下目测。
粒径检测
取样品少量,在微钠粒度仪(winner 99))IPA-SA)IPA-SA)IPA-SA)称取青霉素钾盐g,溶解0ml 左右),定容至200ml,溶液现配现用。(u/g)
VNaOH:滴定中消耗的NaOH体积(ml)
CNaOH:NaOH溶液的摩尔浓度(mol/L)
W:样品的重量(g)
T:滴定时间(min)
?-内酰胺酶检测
5.4.1 溶液配制
(1)磷酸盐缓冲液(pH7.0)
取磷酸氢二钾 9.64g与磷酸二氢钾 3.14g,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2)6-APA溶液配制
称取0.627g6-APA,用100ml磷酸盐缓冲液(pH7.0)溶解。
(3)醋酸钠缓冲液(pH4.5)
取冰醋酸69.3 ml,加水至1250 ml,另取结晶醋酸钠136.5g,加去离子水至1000 ml,再将两溶
液混合均匀。
(4)0.005mol/L碘滴定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0.05mol/L的碘滴定液用pH4.5的醋酸-醋酸钠缓冲液稀释10倍即得。该溶液最好现配现用。
(5)0.005mol/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0.01mol/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用去离子水稀释20倍即得。该溶液最好现配现用。
5.4.2 测定
样品:
量取6-APA溶液50ml,置100ml的锥形瓶中,加入总酶活为100U左右的固定化酶,记录固定化酶的重量(g),置恒温振荡器37℃振摇1小时(振荡频率160rppm),快速取出过滤。
精密量取滤液2ml(也可直接从上层取清液,注意不能有酶),立即加至已加入0.005mol/L碘滴定液
10ml的250ml的碘量瓶中,在室温暗处放置15分钟,用0.005mol/L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5滴,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记录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体积(ml)。
空白:
除不加样品外,其余操作同上,记录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体积(ml)。
5.4.3 计算:
开环值 =( - )×100÷U÷ (ml)
5.5 含水率检测
称取样品约1g,用快速水份测定仪(红外),按《水份测定仪(红外)操作规程》,于130℃对样
品进行检测(可采用其它干燥设备在130℃下干燥失重的方法检测)。
5.6 净含量偏差检测
按JJF1070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生产中混料后,同一罐消毒固定化酶为一个批号。
6.2 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生产单位的质检部门按本标准的要求检验合格,开具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外观、酶活力、?-内酰胺酶。
抽样:同一批产品中,分别从上、中、下部位各取30-40g,混合均匀,随意抽检。
型式试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e)连续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
型式试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或按检验细则的规定执行。
抽样: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制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或按检验细则的规定执行。
6.4 判定
检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可从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后判定依据,或按检验细则的规定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产品的包装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172号(1997)《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有以下内容:
7.1.1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7.1.2 生产日期;
7.1.3 产品名称/型号;
7.1.4 产品标准编号。
包装
固定化酶采用硬质聚乙烯容器包装,内衬聚乙烯薄膜袋;包装容器应能密闭,遮光,防潮;有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方便运输和贮存。
7.3 运输与贮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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