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ppt

  1. 1、本文档共7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内容提要 一、概述 二、饮用水监督法律法规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五、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概 述 1、水的重要性  水是万物生命之源;  水是生命活动的重要成份  水是疾病传播的介质;  水是健康的基本要素;  水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2、中国严重缺水 二、饮用水监督法律法规 1.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对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职责: ①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第29条第2款); ②对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第53条); ③对违法的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处罚(第73条); ④发现被病原体污染的水源,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  用水源的临时控制措施(第55条); ⑤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卫生行政部门法律责任(第66条)。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饮用水行政规章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首次明确: 卫生行政部门是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机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饮用水管理机关。 ⑴对生活饮用水监督内容 ①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③发现因饮用水出现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时及时报告; ④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  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  止供水,对二次供水应责令其  立即停止供水。 ⑤国家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由县以上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⑥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  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⑦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  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  设备。 ⑵对涉及饮用水产品监督内容 ①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有卫  生许可批件;  ②生产或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  用水卫生的产品,并可处以不超过30000  元的罚款。 ⑶对二次供水的监督内容 ①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的  材料,应保证不污染水源受到污染并有利  于消毒; ②从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卫  生行政部门的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 ③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985年国家颁布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06年国家颁布了GB5749—2006    时隔21年后,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新标准与旧标准的区别      GB5749—85 GB5749—2006 微生物指标   3项     6项 毒理指标   15项        78项 感官性状和    15项       20项 一般化学指标 放射性指标 2项 2项 合计 35项 106项 2、新标准指标类别 GB5749-2006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9 无机非金属指标 10 金属指标 19 有机物指标 22 农药指标 20 消毒剂及其副产物指标 18 微生物学指标 6 放射性指标 2 合计 106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  根据《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对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 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单位) 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经常性卫生监 督检查等工作,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 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本节重点介绍卫生监督检查要点。 ⑴ 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要点 ⒈ 检查前的准备: 在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之前,要准备好各种 法律文书、取证工具、采样器材等,同时卫生监 督检查人员穿制服、带监督员证,监督检查人员 不得少于2人。 ⒉ 检查内容 ⑴ 预防性卫生监督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集中式供水进行监 督检查。是对发放卫生许可证前的监督检查。 ㈠ 申请资料的审查 ⒈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⒉ 供水单位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⒊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集中式供水单位文件; ⒋ 水源水质与水源选择检测报告或论证书; ⒌ 水源卫生防护说明; ⒍ 水厂总体设计

文档评论(0)

shaoye34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