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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 .doc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
我永红街道司法所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的号召,并对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标准》、《关于在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钟司发〔2011〕7号)等文件内容,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建设,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现将我所创建“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保障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一是创新调解新途径,矛盾化解讲实效。组织各村、社区调解主任学习新颁发的《人民调解法》,树立调解优先司法理念,因地制宜开展该项工作。二是依靠网络优势,建立“矛盾纠纷QQ议事群”,有问题大家齐商讨、共策划,采取“一个问题,多人献计献策”的新方法。建立了永红司法所新浪博客,及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并以微博的形式,建立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网络窗口。三是着力探索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新路子、新办法,积极推进村、社区成立如“红枫林议事园”、“银发110”等民间温馨调解室,引导群众依法调解;积极推进“警民联调室”架起警民同心的桥梁,6月,成功联调一起因琐事争吵引发猝死的纠纷,涉及赔偿金额18万元;积极推进“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10月份,锦阳社区与钟楼法院民二庭签订了“无诉社区”协议,指导社区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年内无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发生非正常上访、民转刑案件,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满意率上升。街道各调委会共处理各类纠纷329起,涉及人数881人,制作调解协议书46宗,赔偿金额465670元,其中诉调对接案例39宗,公调对接案例7宗,调解成功率100%。2012年1月,施卫平荣获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花南社区被评为区“优秀基层调解组织”,我所《吵架猝死调解案例》被评为区“优秀调解案例”。
二、创新法制教育载体,法治文化飘香千家万户。
一是普法形式多样化。紧紧围绕“法治文化年”多层次地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活动,同时法律宣传走进少数民族人士及宗教场所,2011年5月挂牌成立“永红街道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站”。二是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在 12.4法治宣传日来临之际,联合工商、律师事务所、劳动所、计生办、社区医院,在清潭农贸市场挂牌成立永红司法所“红帆法律工作室”,每周二、三、五上午开展相关的法律咨询、政策咨询、便民保健服务。
2011年4月-2012年1月,街道共举办法制讲座26场96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有85篇法制宣传报道被市、区普法网刊登使用。街道共有8位个人、4个村委和社区分别获得了“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法制示范点等称号,工作总结《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阶段性总结》(..)。其中,清潭三社区同时获得了“江苏省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省侨务系统‘五五’普法示范单位”、“省妇联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常州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四项荣誉称号。其中王瑛获“2006-2010年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常州市‘五五’中期普法个人先进”两项荣誉。
2011年,街道有2个社区、1有个村委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村、居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三、阳光融坚冰,社矫正、安置帮教形式人性化。
街道现有社区矫正人员74人;矫正类型:剥权9人;缓刑55人;假释9人;保外就医1人。刑满释放人员14人。司法所紧紧围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一是因人而异地制定帮教方案,对重点人员,除常规的电话汇报、书面思想汇报、定时走访,还组织他们参加“常州心悦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测试,并接受必要的心理辅导。二是以人为本开展特色帮教工作。为两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办理了“违法犯罪档案记录封存”;困难家庭,联合民政部门为社区矫正困难对象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办理市区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办理公共租赁房,让他们居有定所,物有所靠;对于老弱病残的社区矫正对象,我们坚持上门监管,上门听取思想汇报。并把每周星期五下午设为“谈心日”,身边无子女的社区矫正对象到时都会来,和社区专干聊天拉家常。1-10月份,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四、基层法律服务,“法情牵手”共普和谐曲。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依据街道司法所队伍力量,将法律援助网络向村居、企业延伸,同时加强与派出所、妇联、团委、工会等协调配合,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数据,不断满足不同层次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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