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本地参考资料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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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报批稿 ) 项目名称:年加工240吨有机大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瑞安市金川高山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 编制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 环境质量状况 15 评价适用标准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8 环境影响分析 2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2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33 结论与建议 35 附图: 附图1:项目相对位置图; 附图2: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3:瑞安市湖岭镇岭下社区建设规划图; 附图4:瑞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瑞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附图6: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7: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2:瑞安市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附件3: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附件4:环评委托书、承诺书; 附件5:环评时效评分表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240吨有机大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瑞安市金川高山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 王巨良 联系人 王巨良 通讯地址 瑞安市金川社区山林村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25000 建设地点 瑞安市湖岭镇金川社区东川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B1310谷物磨制 用地面积 (m2) 402.14 绿化率 / 总投资 (万元) 95.46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们对无污染、安全的有机食品的需求量迅猛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得到纯天然、无污染的安全食品。有机稻米正好能满足人们的这一需求。瑞安市金川高山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抓住这一机遇,拟在瑞安市湖岭镇金川社区东川村投资建设年加工240吨有机大米项目。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和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受项目业主单位——瑞安市金川高山米专业合作社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 (一)国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及2013年修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令第9号,2011年;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修正);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2009); (二)浙江省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 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及2013年修改);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年及2013年修改);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2014年修正);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号);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清单(2015年本)》(浙环发[2015]38号); 7)《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 9)《关于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1]43号); 1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 11)《浙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本)》(浙淘汰办[2012]20号); (三)温州市 1)《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 2)《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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