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使用权招租文件.doc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五年使用权招租文件

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 五年使用权招租文件 标 号:SZCH2011-Q-G-012 委托单位:苏州苏城城市建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租内容: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五年使用权 招租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招租内容: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五年使用权。 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30天(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211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公司财务查询电话 史会计 4 现场踏勘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 现场踏勘地点: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 联系人:卞瑾 联系电话 5 投标答疑会: 时间:20年月日午:30分 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 6 招租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话:051265161795;传真:0512 联系人:柳晓玲、乔建军 7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8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 9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11年5月16日   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 10 开标:  时间:2011年5月16日 1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半年的租金。 12 中标服务费:中标总价金额的1.5%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三章 评分标准 22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说明 本次招租活动受苏州苏城城市建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 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招租活动。 1.3 本次招租活动及因本次招租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4 本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B 招租概况 2.招租说明 2.1标的物内容: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五年使用权。 2.2标的物概况: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为封闭式仿古建筑,位于环古城河西景观带,盘胥路泰让桥南堍东侧,东临环城河,与百花洲公园隔河相望。房、台、廊、舫齐全,可将古运河两岸景色尽收眼底。为理想的办公、休闲、文化活动场所。近临市规划馆、皇亭街三组建筑群,水上旅游码头。 该房屋由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州苏城城市建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房屋具体结构面积如下(详见图纸,实际面积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序号 水上派出所船坞第二层 面积(m2) 备注 1 南茶室 69.12 2 北茶室 77.52 3 船坊 52.64 4 厕所 23.04 2.3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五年。 2.4招租说明: 2.4.1标的物概况中所述房屋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单位实地勘察为准,但投标报价时不再因房屋面积的差异而作调整,中标后也不得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中标价。 2.4.2招租人仅以招租建筑自身及周边现有状况进行出租,投标单位应先对拟承租建筑物的具体状况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承租建筑的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被接受。 2.5招租要求: 2.5.1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对标的物进行整修,装修施工需符合仿古建筑要求,方案应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方案应符合水、电、消防等要求。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原则上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外观。只能对内部进行简单的装饰布置。出租方不再提供其他设施。承租期到期后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中止,中标人可自行拆除自已装修的设施,但不得破坏原建筑,且招租人不承担因拆除装修设施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拆除方案也需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2.5.2承租人在使用该处房产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2.5.3承租人对承租建筑物周围的其他建筑物,如亭、廊、轩、水榭、平台、广场等,以及周围环境、绿化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如发现损坏及其他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业主报告报修,修理修复由业主负责。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5.4鉴于标的物本身及其位置与管理要求的特殊性,承租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合法、规范及文明使用标的物的承诺保证。如有违背,造成社会影响或招租人的经济损失的,招租人将在保证金中扣除。 2.5.5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租或部分出租给第三方。 2.5.6房屋使用范围:

文档评论(0)

zhuliyan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