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防范与处理必威体育精装版.ppt

企业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防范与处理必威体育精装版.ppt

  1. 1、本文档共17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防范与处理必威体育精装版

(7)BT合同的涉税问题 大连一家施工企业与辽宁省政府签订一份公路建设协议,总造价20亿,由于政府没有资金,要求施工企业成立一家“项目公司”,来运作该项目,项目公司到银行融资,有施工企业担保,但是工程还是有施工企业施工,工程款由项目公司付给施工企业, 这时施工企业按3%缴纳营业税,完工后工程所有权归项目公司。当时合同约定,政府在10年内分期付款将工程买回。 * (7)BT合同的涉税问题 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施工款,政府要在十年内分期归还工程款,并且以工程做抵押。 这样施工企业只缴纳3%营业税,没有销售不动产的税金了 变BT方式为“垫付工程款”的方式 Page ? *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Page ? *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Page ? *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 (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1)清算涉税问题 财税〔2009〕60号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注册资本:1000 万 A:20% (200万) 盈余公积 未分配理论 资本公积 400万 400万 200万 A获得 450万 450-160- 200=90 (2)转让股权涉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请问:怎样通过合同安排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先分配后转让

文档评论(0)

zhuliyan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