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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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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附答案 案例分析 1.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买方同意无效。如 L/C中未规定装运期,则延长,开证行是否允许。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我国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发生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时间。另外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可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不能如期履约的责任。美方可以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延期履行合同。 10.我国以CIF术语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交运前卖方及时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货物在马六甲海峡附件遭遇海盗抢劫,部分货物被抢走。试分析说明:(1)被抢走的货物属于什么海损?为什么?(2)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3)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答:   (1)被抢走的货物属于部分海损中的单独海损。因为整船货物只受到部分损失,因此是部分海损,因为货损直接由风险因素造成,不是救助造成,因此属于单独海损。   (2)应该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在CIF术语下,风险转移点在装运港,案例中风险已经归于买方,索赔应该由买方办理。   (3)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因为投保了战争险,战争险中包括海盗抢劫风险。 11.我国与美国凭样品成交出口瓷器,复验期为 60 天,货物到美方复验后,未提出任何问题,但是时隔一年,美方来电称瓷器全部釉裂只能削价出售,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60% 赔偿,我方马上察看留存的复样,也发现裂痕,问我方该如何处理? 分析:应该受理,虽然超过了复验的效期,但样品的釉裂足以说明产品的品质有问题,也说明了当初60天的时间过短。另外,从公司的长远利益来看,不受理很可能意味着从此失去了一个客户,也失去了该有的信用。 12.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该批交易按CIF伦敦条件成交,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分析意见:我公司不应理赔。   理由: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3.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对方开来的信用证上写的是三级品,但卖方交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謦,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不另收费”。请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分析要点   首先,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或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即将三级苹果换为二级苹果,是与合同的明示担保不符的,在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   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实际情况电告对方,与对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但需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发货前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和确认,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14.我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见票后90 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试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 托收属商业信用,对卖方收款有一定的风险。在我方出口业务中,如采用D/P托收结汇方式,应采取即期付款条件,如无特殊情况或对客户资信情况很有把握,一般不应接受远期D/P条件。我某公司与英商按CIF伦敦签约,出口瓷器l万件,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装运期34月份,每月装运5 000件,允许转船。我方于3月30日将5 000件装上万泉河轮,取得3月30日的提单,又在4月2日将余下的5 000件装上风庆轮,取得4月2日的提单,两轮均在香港转船,两批货均由曲兰西克一轮运至目的港。请问:(1)本例做法是否属分批装运为什么(2)卖方能否安全收汇为什么 (2)卖方能安全收汇,因为符合信用证装运条款的要求。 17.我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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