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计算题(税法)
计算题
(一)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2007年6月份发生如
1.向某轮胎厂购一批汽车轮胎,取得50000元,增值税8500元,用于生产汽缸容1.5升的小轿车。取得的防伪税控增2.赊销白产汽缸容量大于2.5升的乘用辆,不含税售价200000元/辆,双方 3.用自产汽缸容量大于2.5升的乘用车5辆向某钢材厂换取一批钢材,乘用车生产120000元/辆,乘用车的成本利润率8%。 4.销售汽缸容量小于1.5升的乘用车10辆,不含税售价50000元/辆,另向客户2000元/辆;向运输单位支付运1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 5.向某汽车经销公司支付销售返利25000元,开具红字发票人账。 6.月底购进汽车零部件一批,取得防伪150000元,当月未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根据资料,回答该厂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解析:1.第(3)笔业务应纳消费税=200000×5×9=90000(元)
2.第(4)笔业务的计税价格50000×10+2000×10÷(1+17%)=517094.02(元)。
3.(1)除第(3)、(4)笔业务外,对该汽车厂当月赊销方式销售的乘用车不征收消费税。
(2)购进汽车轮胎生产乘用车,不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范围,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只有将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用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才允许扣税。
(3)向汽车经销公司支付销售返利开具红字发票,不得冲减销售额。该汽车厂当月应纳消费税90000+517094.02×3=105512。82(元)。
4.(1)购汽车轮胎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允许抵扣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应以对该汽车厂当月赊销方式销售的乘用车不征收增值税。 (3)用乘用车换取钢材,应按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征收增值税。 (4)向客户收取运输费作为价外费用,应并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已于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请通过认证,允许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向汽车经销公司支付销售返利开具红字发票,不得冲减销售额。 (6)月底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的防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当月不得抵扣增值税。
当月应纳增值税=(200000 5+517094.02)×178500-10000 ×7%=248705.98(元)
(二)某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7年11月购销情况如下:
1.购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专用发票10万元,税额1.7万元,供货方5000元,款项已付,发票已通过3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保管费500元、装卸费500元;A种烟丝当月有一半被生产甲、乙 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专用发票4万元,税款0.68万元,款项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专用发票上30万元,税额5.1万元,款项已付,3万元,设备已投入使用。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10万元,税款1.7万 5.上月购的A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 6.销售甲种卷烟6箱,价款15万元,2.55万元。 7以自产乙种卷烟2箱,成本价1万元 8.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开具的收20万元。 9.将收购的烟叶10万元发往丙企业,0.5万850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 10.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18万元,税款3.06万元。
根据资料,计算:1.第(9)、(10)笔业务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该卷烟厂当月应纳增值税.该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不包括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第(9)、(10)笔业务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5)÷(130%)×30%=4.5(万元)。
2.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人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即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即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因此,第(8)笔业务计算的进项税=20×(1+10%)×(1+20%)×13%=3.43(万元)。
3.购进B种烟丝取得的发票未通过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上月购的A种烟丝发生火灾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应抵扣税额=l.7+0.4×7+1.73×17%+3.43+0.085=1.7+.028+1.70.51+3.43+O.085=6.43(万元)
销项税额=2.55+[1×(1+10)÷(1-30%)]×17%+3.06=2.55+0.27+3.06=5.88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