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doc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doc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讨论稿)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将学校《关于编制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6月5日 附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意见》 2、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3、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4、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简况表 5、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简况表 6、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各学院上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一览表 7、临床医学院学科汇总表 附件1: 成都中医药大学 关于编制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意见 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指导帮助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并加强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以各学院上报完整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为准。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根据自身研究的需要在现有研究生方向中招生,并保持5年内相对不变。请各学院根据此要求编制本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2]18号文件《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暂按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各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也暂按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各学院在保证每名导师有一名学生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发展实际需要确定并上报各专业招生人数,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3人(含跨学科招生导师)。每名硕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4人(含跨学科招生导师),国家级在研课题负责人可增招硕士研究生1- 2名。 二、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要求: 1、我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全部为全国统考科目。非医学门类硕士生招生一般设置四个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为全国统考科目。硕士生考试科目除国家统考题外,自命题部份及复试科目尽可能按一级学科门类确定考试科目。 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外国语为卫生部医学考试中心命题,业务课一由各学院统一确定考试科目,业务课二尽可能按一级学科门类确定考试科目。 2、允许导师跨学科招生,但跨学科招生导师必须为国家级在研课题负责人(以科技处编印年度科研课题为准);同时跨学科招生时研究方向不能相同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发展临床专业学位的要求,临床学院导师可在同一学科名称的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跨专业招生。但两个专业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总录取总数。 3、各学院注意不要漏报划归在本学院学科中招生的其他部门的导师及兼职导师;对生源的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如应届、在职、中医类、西医类); 4、兼职导师的研究方向以我校现有研究方向为准,并注明兼职导师所在单位; 5、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填写《招收研究生导师申请简况表》,各学院以各学院培养方案为样本,编制各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7月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学校将组织研究生处、人事处和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收研究生导师条件的审核 1、担任博士生导师条件: ①具有担任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②须为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或现有科研经费在3万元以上(临床专业学科可适当放宽); ③指导本届研究生期间离校半年以上者,本年度暂停招生; ④担任博士生导师指导工作必须为1957年9月以后出生者,根据学科需要,符合校人字(200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延迟退休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由本人提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 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或管理期限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且承担有(部)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者,原则上可延迟退休,延长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70周岁;其年龄在2014年9月前未满67周岁,即1947年9月后出生者(兼职教师及附院卫编教师参照此规定执行)。 省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且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或作为导

文档评论(0)

tangtianxu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