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模块10 个人所得税
模块10 个人所得税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项目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3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项目4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依法对个人取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2)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3)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形式 (4)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税形式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三、纳税义务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 (1)居民纳税义务人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境内虽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 注意: 1.习惯性居住——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 2.在境内(大陆)居住满一年(一个自然年度),但不包括海外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 3.对临时离境的也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离境天数。 临时离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 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例】单选题 美国商人大卫先生2004年1月2日来华工作,2005年3月25日回国,2005年4月15日返回中国,2005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赴欧洲洽谈业务,2005年11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6年1月1日离开中国返回美国。则该纳税人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的年度是( ) A.2004年度 B.2005年度 C.2004和2005年度 D.这几年都不是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具有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例】单选题 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一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3)所得税来源的确定 1.由于任职、受雇和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和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四、个人所得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所得。 不包括: 1. 独生子女补贴 2.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 托儿补贴费 4.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所得; 5.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例】多选题 下列各项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税项目征税的有( ) A.个人工商户将经营所得购买家庭用住房 B.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 C.拥有出租车所有权的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收入 D.私人开设诊所的所得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指对个人承包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5)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项目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注: 应税利息不包括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