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公司组织机构.pptVIP

  1.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司组织机构ppt课件

* 一、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 三、监事会 1.性质 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法定,但非常设。 2.职权。见第38、第100条。 3.召开 (1)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股东年会):按照章程规定按时召开(每年至少一次); 临时会议(临时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召开。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有首次会议,见第39条。 《公司法》第40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101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召集人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0%以上的股东。 第41条第3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股东出席 全体股东均可出席。 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最低出席股份比例的要求,而国外通常有。 参会股东的资格: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董、监事列席。 5.股东大会决议 (1)普通决议; (2)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见第44条和第104条。 章程能否规定其他事项,要求以特别决议通过?理论上分析应可。 (3)决议效力 国外公司法通常区分决议瑕疵的不同,规定三种处理办法: A.程序瑕疵:如无召集权人召集;未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股东;表决权计算违法。决议撤销之诉。 B.内容瑕疵:决议无效之诉。 C.决议不存在之诉。 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除此之外,股东应受股东大会决议的约束,如不满意,可以用脚投票。对特定事项不满,产生股份收买请求权。 (一)董事会 1.性质。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 2.职权 (1)三种赋权方式:列举法;排除法;列举加排除法。 后两者与董事会中心主义契合,采用国家较多,而单纯的列举法缺乏应有的弹性和灵活性。 我国即为列举法(第47条,第109条),如果某事项既不属于股东大会,也不属于董事会,由谁决定? (2)董事会为集体决议机构,董事会以决议的方式集体行使职权。 3.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3至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5至1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 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董事会会议 (1)类别。现行公司法仅针对股份公司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类别,即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 (2)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6. 出席

文档评论(0)

118zhuanq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