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栋与古文尚书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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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栋与古文尚书考

惠栋与古文尚书考 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 73 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 趙銘豐* 摘 要 惠棟《古文尚書考》可以被視為繼梅鷟《尚書考異》與閻若璩《尚書古文疏 證》之後第三部重要的《古文尚書》辨偽著作。清人沈楙悳在世楷堂本《古文尚 書考.跋》曾言:「《疏證》之後之論真《古文》者,可以無遺憾矣。」由此當可 知《古文尚書考》在當時學者心目中的地位。然至此時梅鷟《尚書考異》仍未獲 得應有的重視,未受重視的原因在於當時的《尚書考異》並非善本,直到孫星衍 平津館本行世,《尚書考異》才算稍微回復原來面目。正因為如此,故每當學人 論及《古文尚書考》,提及的總是閻若璩對惠棟的影響,在今日看來梅鷟才是閻、 惠二人《古文尚書》的源頭。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十二條目,正 可檢驗《古文尚書》辨偽方法的「舉證發明權」始於何人,藉由此項命題,亦可 知惠棟之前《古文尚書》辨偽工作的歷史發展軌跡,與惠棟自身治學受制於歷史 條件的侷限。 關鍵詞:惠棟、《古文尚書考》、梅鷟、陳第、閻若璩 * 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碩士班儒學組二年級。 第二屆青年經學學術研討會 74 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 趙銘豐 壹、前言 惠棟(1697–1758)《古文尚書考》(以下簡稱《書考》)乃是繼梅鷟(?)《尚 書考異》(以下簡稱《考異》)與閻若璩(1636–1704)《尚書古文疏證》(以下簡 稱《疏證》)之後,關於《古文尚書》辨偽的又一部重要著作。 關於《古文尚書》的相關研究,多數集中在閻氏《疏證》辨偽工作的爬梳, 原因在於研究者多著眼於《疏證》的價值。就《古文尚書》百家爭鳴的開放性而 言,此種思維方式無疑具有明顯的不足之處。如何對梅氏《考異》與閻氏之後下 開惠棟《書考》、程廷祚(1691–1767)《晚書訂疑》諸家,進行《古文尚書》文 本的相關課題分析,這才是取得學術「制高點」的必要手段。筆者並且認為其中 的惠棟《書考》尤為重要。原因在於不管是《考異》或《疏證》,都因為現存版 本的關係,故而在文本關鍵處仍有所爭議,許華峰先生曾對此問題意識率先發 聲,他提出經由《書考》中彙引閻氏諸語,對校今本《疏證》,再參諸《考異》, 就可以推論出《疏證》「蹈襲」《考異》的痕跡。1這是個很重要的發現。眾所周 知,閻氏以考證《古文尚書》抄襲處而名家,如今卻讓後續研究者指陳閻氏本人 的成就卻也有「欺世盜名」之嫌,只是《疏證》掠美《考異》更為直接,而辨別 的癥結即是藉由惠棟《書考》九十九條引「閻若璩曰」對校《疏證》與《考異》 而得。2 與此異曲同工的還有《書考》中引「梅鷟曰」的十二條目所呈現的價值意義。 藉由考察此項命題,筆者認為梅鷟、閻若璩、惠棟三者之間實有難以分割的關係, 3從中正可檢驗《古文尚書》辨偽方法的「舉證發明權」始於何人,藉由此項命 題,亦可知惠棟之前《古文尚書》辨偽工作的歷史發展軌跡,與惠棟自身治學受 制於歷史條件的侷限。 1 許華峰:《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的辨偽方法.「疏證」與「冤詞」、「考異」、「尚書譜」的關係》(中壢:中央大學中 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岑溢成先生指導,1994 年),頁39–52 。 2 趙按:許華峰先生以為98 條(《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的辨偽方法.附錄》,頁237–264)經筆者對《考異》、《疏證》、 《書考》逐一核校後,關於惠氏引「閻若璩曰」確定為99 條。該條目為「〈周官〉論道經邦」,此條目獨出於閻若璩《困 學記聞注》,不與其他辨偽《古文》著作重出。 3 趙按:清人朱琳《尚書考異跋》(清道光五年(1825)立本齋刊本)即云:「先生(指梅鷟)則力辨其偽,曲證旁通, 具有根據,後閻百詩《尚書古文疏證》、惠定宇《古文尚書考》,其門徑皆自先生開之。」朱氏此言與吾人部分筆意略有 印合,特於此注引。 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 75 貳、《書考》引「梅鷟曰」出處的再商搉 許華峰先生在《書考》引「梅鷟曰」出處部分已作了初步的論證: 惠棟在第二卷又引用「梅鷟曰」十二次。可是所引用過於簡略,我們無 法判斷這是引自《尚書譜》,還是惠氏自他書所轉引。4 關於許氏的見解,筆者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書考》引「梅鷟曰」為十二次, 經筆者檢證後雖確然無誤,然而許氏對此並無與「閻若璩曰」一樣作出細目的表 列,因此後續如「引用過於簡略」與「我們無法判斷這是引自《尚書譜》,還是 惠氏自他書所轉引」諸語,便無法產生相互比對論證的作用。許氏僅就「梅、閻 並舉」的部分(四條目)寫出按語,5筆者認為惠棟「梅、閻並舉」僅能作為探 討究竟惠氏有無寓目《尚書譜》和《考異》的問題動機,若僅憑此四則條目就進 行可能性的推斷,筆者認為舉證尚嫌不足,應先進行全盤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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