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的构成方式.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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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31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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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的构成方式要点

命名的构成方式 孟华 引 论 命名是关于创造语言符号单位的活动。命名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揭示语言符号的本质及其历史产生、演变的规律,并指导我们更好地对语言进行创新、规范。但是,对命名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目前在语言学领域尚属薄弱环节。 在我国语言学界,命名一般与词的产生问题相联系。在论及词的产生时,人们往往以静态结构分析归纳出来的构词法,做为词语产生的规范,结果一个新的语言单位的诞生,便成了“主谓式、并列式、支配式、附缀式”等构词法的产物。为了纠正这种以构词法代替命名或者是将构词与命名混为一谈,国内词汇学界的几位学者提出了“造词说”。 造词说最早由孙常叙先生提出,①尔后任学良先生有专著论及②。然而,任先生“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造词法和构词法的本质区别”,所以“把构词法混同于造词法,把构词法看成造词法的一种,于是整个构词法也等于被取消了”③。真正将造词与构词严格区分,全面建立造词理论的是葛本仪先生。葛先生在其专著《汉语词汇研究》中首先区别了造词与构词,指出:“所谓造词就是指创造新词,它是解决一个词从无到有的问题。”或者说,“研究一个词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就是造词的问题。”“所谓构词是指词的内部结构问题。它的研究对象是已经存在的词,对现有词的内部结构进行观察和分析,总结出词的内部结构规律,这就是构词问题研究的范围和内容。” 在区分造词、构词的基础上,葛先生又区分了造词法与构词法:“造词法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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