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焦点问题探析.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第23卷第1期2008年3月出版 Journal of Beijing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Cadre College 《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焦点问题探析.. * 韩晓洁#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 100054) 摘要:《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引起全社会各方关注,劳动关系双方也在积极进行调整。对于具体条 款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分歧。《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国社会的劳动关 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约金;经济性裁员;劳务派遣 中图分类号:DF4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240(2008)01-0039-03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颁布至今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各 利益群体的不同反应,基于中国社会的现状,笔者以调研教学中接触的实际案例为基础,对于《劳动合同 法》实施初期可能会遇到的焦点问题作以下预测与分析。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 《劳动合同法》在立法过程中,几经波折,甚至形成不同的理论派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立法依据 无法统一,究竟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最终采取了双方折中妥协,搁置争议的方法,在文本中删 去了“依据《劳动法》”字样。而在实际贯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出的很多疑问是和这一概念不 清晰相关,比如“违约金我们双方自己同意也不能写吗?”“保险劳动者不愿意上,我们双方签个协议行 不行?”类似这样的疑问正是基于《合同法》中“协商一致”的原则的套用,也是忽略了劳动关系和一般 民商事关系的区别导致的混淆。笔者认为,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中删去了“依据《劳动法》”字样,但 从内容来看,仍然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为重,仍是依据《劳动法》比重大于《合同法》。而在实施初期,对 这一点理解不清晰会导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形成一些突破《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 的约定,比如“乙方同意甲方不给乙方上医疗保险”;“甲方在征求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关报酬的情况下,可 以安排乙方每日加班4小时”;等等,而这些约定均属于无效约定。 二、关于事业单位能否适用该法 就该法的适用范围,执行中的焦点和难点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劳动合 同法》第96条规定是“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改革过程当中,关系错综复杂,有些事业单 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或称“编制内员工”)以前都是由财政支付工资,所以不存在太多纠纷,一部分根本就从 来没有签订过“聘用合同”(“聘用协议”)。而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已经属于企业化管理,面临的下一步就是完全和 政府脱节,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章等虽然存在,但已经陈旧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因为这些 规定的存在,所辖的事业单位也无法通过适用《劳动合同法》来调整规范内部的用人机制,造成一定的混乱。而 一旦事业单位改制完成,被归入“非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进入企业的行列,接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劳 动关系要进行从零开始的梳理。在近期的教学调研工作中,笔者发现事业单位存在着巨大的劳动制度隐患,用 人随意性强,管理混乱,劳动法律意识淡薄,劳动纠纷数量也逐渐上升,这一问题应该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这次《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亮点,也是引起争论的焦点之一。有人认为新法 *收稿日期:2008-01-14 #作者简介:韩晓洁(1981-),女,陕西人,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工会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硕士。 - -----39 - ---- 第一期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鼓励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要大家回到“铁饭碗”的年代,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人 自主权。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都在通过各种方式企图能够避免和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于 是出现了眼下频繁的集体解约,重新签订合同,“十年差一天”合同,因此也出现了很多集体纠纷事件, 社会影响很大。 从立法本意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受到推崇,主要目的应该是解决因为短期劳动合同引起的社 会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问题。目前我国盛行短期劳动合同,我们接触到最短的合同期限是一个月,每月月底 合同到期时如果双方没有异议,该合同自动延续至下个月底,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种被称作 “续一合同”,而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合同更是屡见不鲜,短期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缺乏安全感,逐渐丧 失主人翁意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虽然暂时似乎可以降低用工成本,强迫劳动者在危机之下形成竞争意 识,但从长远来看,用人单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5****76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