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应急培训.ppt

  1.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防应急培训解读

應急分隊工作規程 1.0 目的 處理物业辖区內發生的各類突發應急事件 。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辖区内的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3.0 職責 3.1 保安部經理負責對員工進行突發性應急事件處理的 培訓,听從總經理指揮,負責處理突發性事件 。 3.2 物業管理處所有员工是應急分隊的成員,遇突 發應急事件時應服從指揮,听從安排,按職責分工 參与應急搶險工作。 4.0 工作程序 4.1 應急分隊建制 4.1.1 治安安全事故组: 組長:保安队长 成员 :全体保安员 負責治安、火災、台風、暴雨、地震等事件的應急處理,協助設備故障搶修的現場維護和警戒。 4.1.2 搶修事故组: 組長:工程部领班 成员 :全体工程人员 負責供配電、空調、給排水、電梯、消防等設備的故障搶修工作;遇火災、水浸、台風、暴雨、地震等事故,切斷電源或停止/啟動空調、供水、送風、排煙、電梯、消防設備;保障搶險救災的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4.1.3 現場保障组: 組長:物業部主管 副組長:經營發展部經理 成員:物業部及經營發展部所有員工同保安部配合,維護現場公共秩序,保障通道暢通,協助現場排險工作,收集相關客戶資料,安撫客戶。 4.1.4 后勤保障组: 組長:行政人事部 副組長:財務部 成員:行政部及財務部所有員工收集相關資料,協調物業部安撫客戶。 4.2 應急分隊工作 4.2.1 應急分隊是在物業管理處總經理的直接指揮下,由各 部門員工組成的一支應付各种突發性事故、災害、案 件的組織。 4.2.2 應急分隊總指揮由管理處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現 場時,總指揮由以下管理人員擔任,其排序如下: 總經理(行政總監) 物業部經理 保安部經理 工程部經理 行政人事部經理 經營發展部經理 財務部經理 4.2.3 遇緊急情況,應急分隊有權調動商場管理處各部門的人員 ,使用各种應急設施、設備。 4.2.4 應急分隊全体員工應服從命令,听從指揮,無條件服從分 隊領導及各組長調配。 4.2.5 發生突發事件時,各分隊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赶到現場按照 分工,各司其責,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應机智靈敏,勇往直 前,直至完成任務。 4.2.6 應急分隊應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演習,各成員要積极參与 ,不得無故缺席。 4.2.7 分隊各組應定期檢查各自的工作,保証人員能在突發事件 中迅速到位,設施設備能及時啟動和使用。 治安事故應急處理規程 1.0 目的 當發生偷盜、搶劫、打斗、鬧事等治安事件時 ,應迅速、正确進行處理,保護商場財產及人 身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塞维斯物業]發生治安事件的處理。 3.0 職責 3.1 發生治安事件,保安員應在第一時間赶赴現場,勇敢 靈活處理。 3.2 消防監控中心負責監控,發現异常即派人到現場處理 并報告領班。 3.2 保安部是小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門,全權負責商場內 發生的治安惡性事件,其他部門接到求援信號,即派 人協助支援。 4.0 工作程序 4.1 遇盜竊、搶劫的應急處理 4.1.1 商場發生盜竊、搶劫等惡性事件,用對講机傳送時使用代號 為“11”。 4.1.2 保安員在執勤中遇有(或接報)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 砸 、搶等)強行索取或毀坏商場用戶財物或威脅用戶人身安全 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負責職責,迅速制止犯罪。 4.1.3 接到事件發生的信號,消防中心立即向保安部、工程部等商 場有關部門通報。重大案情, 接到部門經理同意立即報警 (報警電話110)。 4.1.4 領班、巡邏崗、机動崗在听到求援信號后,要立即赶到現場 、同時通知各外圍崗、中庭崗封鎖各出口。 4.1.5 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加強与各崗位保持密民聯系,調動組織力 量緝拿歹徒。 4.1.6 若犯罪份子逃跑,一時又追捕不上時,要看清人數、衣著、 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逃跑方向等。 4.1.7 有案發現場的(包括偷盜、搶劫現場),派保安員負責看守, 保護現場,保護時可設立警界標志。現場未經處理取証,任 何人不得擅自移動現場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 、腳印、物品等。不得讓外人進入現場,在公安机關未勘查 現場完畢之前,現場保護人員不能离開。 4.1.8 現場處理人員負責記錄事主提供的所有情況,包括記錄被搶 (盜)物品及价值,初被嫌疑、怀疑對象,記錄事發現場、遺 留線索等,對現場進行擔照。 4.1.9 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份子遺留下來的各种物品, 作案工 具等,應用鉗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進塑 料袋內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