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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60-008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1.0.目的
为生产及检验人员提供外观质量标准,规范产品外观要求,确保产品在生产自检和检验人员检验时有标准可依。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制程,成品,出货等检验时的外观标准参照(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
3.0定义
3.1产品:指本公司内所有状态下的产品,包括外采料件、自制件、成品。
3.2 A级表面:产品在组装成成品后,能观察到的表面。
3.3 B级表面:除A级以外的所有表面。
3.4正视:指检查者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而进行的观察。
3.5注塑件:表面不可碰伤、刀伤、钝刀、修刮过重等现象。
3.6涂装件:表面不可有喷涂不全、划伤、碰伤、掉漆、流漆、砂粒等现象。
3.7印刷件:表面不可有未印全、断线、划伤、碰伤、模糊、砂眼、起毛、重影、染墨、漏印、错位、位移等现象。
3.7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压铸面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面。
3.8拉丝:是一种砂带磨削加工,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金属表面缺陷,并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的斑块花纹外观。
3.9基材花斑: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3.10镀前划痕:指电镀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 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伤或局部磨控,一般呈细线型。
3.11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12深划痕: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 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13凹坑(包含碰伤):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3.14凹凸痕(表面不平):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3.15抛光区或打磨: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3.16烧伤:拉丝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零件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3.17水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变
3.18水纹:塑胶或压铸件成形时,熔体流动产生的可见条纹。
3.19缩水:因材料、工艺等原因使塑胶或压铸件表面出现凹陷的收缩现象。
3.20气泡:指压铸或塑胶件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可见空气泡。
3.21砂眼:塑胶或压铸件表面的疏松针孔。
3.22披锋:压铸、塑胶件上浇口残留物取掉后的毛刺,或金属机加后留下的伸出物。
3.23露白:镀锌彩色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锌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于周围彩色的白色。
3.24雾状:镀铬、镀镍表面或透明塑胶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3.25局部无铬层:指镀铬表面因电镀工艺的局限而在凹槽内、深孔内、折弯内角等低电位区出现铬层未电镀上的现象。
3.26修补:因膜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3.27异物: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表面不同色的斑点。
3.28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如焊渣等)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3.29挂具印:指电镀、氧化、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3.30图文损伤:印刷图文因局部胶落或擦伤、附着不良,污染等所造成的图形、不完整不清晰现象。
3.31台阶:机械加工过程中同一刀具或不同刀具在加工工件同一表面或底面形成的不正常的凸起且不平滑的接刀痕,也包括同一把刀具加工过程产品振刀时形成的不正常的凸起且不平滑痕。
3.32颜色:比对色板(不可超出色板的上下限)。
4.0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产品外观检验标准的编制、培训及更新。
4.2生产部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自检并对自检出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
4.3检验人员按此标准对产品进行巡检和抽检。
5.0对外观的技术要求
5.1总体要求:组装成成品后,不可影响到整体的外观较果;
5.2根据制单所签订的外观下限样进行检验操作。
文件名称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编制部门 品质部 文件编号 WI-60-008 版本/版次 A/0 页码 3/3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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