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2017年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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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2017年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 招 标 人: 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5 月18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海门港新区2017年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建设地点: 海门港新区 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5700万元,绿化面积约28.80万平方。 2 委托代理范围:海门港新区2017年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圆整(现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圆整(现金) 4 投标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政务中心裙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 14时00分 6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政务中心裙楼】 7 招标人: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 联系人:江富兵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招标代理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中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二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3在海门市具有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关于确定海门市2017-2018年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库成员的通知》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本项目人民币2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海门港新区)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镇级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海门港新区)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镇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海门市基层权利阳光运行网(海门港新区)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镇级平台中发布。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海门港新区)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镇级平台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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