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刍议做好南京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
刍议做好南京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南京地下文物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成因,提出了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共处”的策略。一是两只手、一条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科学动态管理,做到全程监管;三是加大奖罚力度,细化奖罚措施
【关键词】 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文化传承;文物保护
南京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拥有六朝、明清、民国时期的墓葬、遗址,这些外在形象与内在文化的交织自然而然衍生出城市建设与文物发掘需同步进行、共同推进。但建设往往伴随着破坏的风险,保护往往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最近,明故宫遗址遭中航科技城的开发而被破坏的消息一度成为新闻头条,南京地铁五号线因涉及地下文物保护而几度被国家文物局驳回重新划定路线,这些在城市发展中都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矛盾点,需要决策者顶层设计,管理者通力合作,确保发展与保护和谐共处
一、南京地下文物保护现状
南京因其历史演变留下了种类繁多的地下文物宝藏,为后人提供了重要研究依据。1999年,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提出在全市的文物重点保护区和占地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先考古,后建设”的原则,这为文物保护从法律途径方面加以保障。2010年,出台了《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又更加严格地规定凡是处在文物保护区内的土地,在出让前必须请文物管理单位实地调查、勘探,这为考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以2015年为例,南京市全年考古发掘面积9100多平方米,发现城墙基址、房址、墓葬、水井、窑址、道路、灰坑、河道等遗迹约100处,出土各类文物标本约1200余件。这些文物是伴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而问世,给南京向世界展示历史文脉、宣扬祖先文明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地下文物既是宝,也是城市建设中的制约性因素,这在南京城市建设中尤为突出。一方面,文物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和标志,是当代人们了解过去的凭证,同时也是增添城市建设文化元素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南京大报恩寺遗址公园的建成得益于七宝阿育王塔的出土;牛首山大佛顶宫建设得益于释迦摩尼顶骨舍利的出土;六朝博物馆的建设得益于六朝建康城城墙的考古;南京大屠杀的实物证据得益于江东门纪念馆扩建工程的同胞遗骨考古发现。一桩桩实例无不见证了文物保护对城市建设的推动和影响
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涉及到勘探和发掘,这给既定工期的城市建设增加了新的中间环节,影响了完工时间和资金投入。在工期方面,考古面临建设方的督促压力,早一日完工便意味着早一日回报;在资金方面,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考古资金主要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新的障碍。因此,考古变成了质量与效率的双重压力。在南京,此矛盾尤为突出,从过去江苏大剧院选址退出明故宫、西华门遗址、沐氏家族墓的原址保护到今天地铁线路避让文物保护区,无不是一个个矛盾体的碰撞,一次次协商的抉择
二、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成因
1、文物鉴别能力不强,文物保护意识淡漠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唯功绩观理念突出,一心谋建设、提经济,建设方在遇到文物保护问题时鉴别能力差,无法形成大局意识,让文物为建设让路。近些年,建设破坏文物的例子屡见不鲜,激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南京明故宫遗址遭破坏,中航科技城在其上建设的热火朝天;某某单位在太平门、老门东保护范围内开工建设,引起市民的一片质疑。这样的案例凸显了建设方的文物保护意识淡漠,对待诸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仍我行我素,让建设闯进了文物保护的禁区
2、各自为政,缺少沟通,无法找到建设与保护的契合点
在建设者眼中,文物保护是拖延工程进度的“绊脚石”;在保护者眼中,城市建设是文物破坏的“坏典型”。由于两者出发点不同,势必导致各自为政,工期紧与考古时间长相对应、成本高与考古难度大相对应,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潜在的矛盾,如处理不好,不仅延缓建设进度,也影响考古质量。另外,一些市政府“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标签也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亟需管理者顶层设计,做到两者兼顾,协调推进
三、地下文物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建设者对待考古发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规定,如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文物需要立即上报,并承担相应保护管理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考古发现上报的积极性。第二,一旦出土的地下文物属于不可移动文物,需要原址保护,则建设单位必须改变原有建设方案,这对他们来说是巨大损失,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建设方式成为了他们更好的选择
考古的不透明性加剧了公众的误解。考古需要专心、细心与耐心,其特殊性决定了过程和结果无法全面公开,让公众无法获知考古进展情况。另外,南京市有资质的考古单位寥寥数家,考古工作也只能从中选择进行实施。甚至有的建设单位虽支付了考古发掘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