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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1年3月) 2011-03-1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证券事务工作,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完善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
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批露事务部
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及内外部的沟通能力,熟悉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批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批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批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批露相关规定;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
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工作,制定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
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
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六)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交所所有
问询;
(七)组织董事、监督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交所的相关
规则及规定的培训,协助董事、监督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批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
(八)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
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交所
报告;
(九)参与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十)《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和深交所要求其履行的其他
职责。
第八条 对于监事会和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
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批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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