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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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 二○一○年九月 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报告编写单位: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 委 托 单 位:大邑县出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 报告编写: 审 核: 总工程师: 院 长: 提交报告单位: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 资 质 等 级: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证 书 编 号: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2008231004)号 提交报告日期:二○一○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任务由来 1 二、评估工作依据 1 三、评估工作目的与任务 2 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3 二、以往工作程度 4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4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6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8 一 地理位置 8 二、气象、水文 9 三、地形地貌 11 四、地层岩性 11 五、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2 六、工程地质条件 14 七、水文地质条件 16 八、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6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8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8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8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9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9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预测 19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6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原则及指标 26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7 三、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 28 四、防治措施 29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31 附图: 1、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分区评估图 2、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剖面图(A-A′) 前 言 一、任务由来 大邑县出江镇人民政府拟在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修建“大邑县出江镇宝珠村三社宝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拟建区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根据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文《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川国土资函﹙2005﹚116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对征地区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委托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评估,针对工程总体规划要求,及工程建设布置等情况,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包括对施工期临时驻地及营地进行评估)。签订了评估合同,并送交了委托书。 二、评估工作依据 本次评估主要依据有: 1、《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书》 2、国务院令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通知》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4、“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文《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川国土资函[2005]116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6、国土资发[2008]168号《关于加强5.12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 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58号); 三、评估工作目的与任务 1、评估工作目的 本次评估工作目的对建设项目用地及其周边环境地质灾害情况、建设用地适宜性等做出评估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对恢复重建的危害。2、评估工作任务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工程场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现状调查和评估;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预测评估,为工程建设用地审批和工程建设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要求为: ⑴. 确定评估工作的级别和范围。 ⑵. 对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和评估,具体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性、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等。 ⑶. 查明评估范围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及基本特征包括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潜在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条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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