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化学上册期中复习资料(一至四单元知识点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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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化学上册期中复习资料(一至四单元知识点总结)剖析

第一单元 知识点一:物质的变化 物理变化 化学变化 概念 没有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伴随现象 物质的形状、状态、大小等发生变化 放热、发光、放出气体、产生沉淀、变色等 本质区别 变化时是否有其他物质生成 实例 石蜡熔化、湿衣服晾干、水结成冰、酒精的挥发、铜丝弯曲、海水晒盐等 酒精的燃烧、火药爆炸、铁生锈、光合作用、酒和醋的酿造等 相互关系 物质在发生化学变化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物理变化,(石蜡燃烧时先发生石蜡熔化现象)。在发生物理变化时不一定伴随化学变化。 易错警示 判断物质的变化的种类时,不能只看有无现象,而关键应该看是否生成了其他物质。有些化学变化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现象,而物理变化有的也可能伴随着明显的现象。 思考:1、发光、发热、变色或产生气体的变化一定是化学变化吗? 2、爆炸一定是化学变化吗? 知识点二 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比较 物理性质 化学性质 概念 物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 性质内容 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硬度、密度、溶解性、挥发性、吸附性、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稳定性、助燃性、还原性、酸性、碱性等。 性质确定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仪器测定 通过化学变化方可知 实例 同能导电 水是无色、无味的液体 氢气能燃烧,具有可燃性 水能发生电解 区别方法 是否需要通过化学反应表现出来 物质的变化和性质的关系 物质的性质决定变化,而变化又表现出性质。性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变化的内因;而变化是一个过程,是性质的具体表现。即: 决定 性质 变化 性质 判断某一叙述是物质的性质还是变化时,首先要理解者两个概念,准确把握它们的区别与联系。同时还要善于抓住叙述中的关键词,加以分析。叙述中有“能、难、易、会、”可以等用语时,往往叙述的是某物质的某种性质。叙述中有“已经、了”等过去时或“在”等现在时的用语时,则往往是叙述物质的某种变化。如:木炭能在空气中燃烧,是体现了物质的性质;木炭在空气中燃烧,是体现了物质的化学变化。 物质的性质和用途的关系 物质的性质决定着它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用途,而用途又是物质的性质的体现。即: 决定 性质 用途 体现 知识点三 常用的仪器 反应仪器 可直接加热的仪器:试管、蒸发皿、燃烧匙等。 可间接加热的仪器:烧杯、烧瓶、锥形瓶等。 存放仪器:广口瓶(存放固体)、细口瓶(存放液体)、滴瓶(存放少量液体)、集气瓶(存放气体)等。 加热仪器:酒精灯等。 计量仪器:托盘天平(称质量)、量筒(量体积)等。 分液仪=器:漏斗等。 夹持仪器:试管夹、铁架台、坩埚钳等。 取用仪器:镊子(取用块状或较大颗粒固体)、药匙(取用粉末或颗粒固体)、胶头滴管(取用少量液体)等。 其他仪器:长颈漏斗、石棉网、玻璃棒、水槽等。 知识点四:药品的取用、量筒及托盘天平的使用 实验室药品取用的规则 化学药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的,为了保证实验安全,我们应该遵循实验室药品的取用规则。 取用药品时要做到“三不” (思考到底是哪三不?) 取用药品要节约: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若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应该按最少量(1-2ml)取用液体,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固体药品的取用 (1)取用块状固体用镊子。(一横二放三慢竖) 取用粉末状或小颗粒状的药品时要用药匙或纸槽。(一横二送三直立) 液体药品的取用 量少:用胶头滴管滴加 操作要领:竖直、悬空、滴下。 量多:倾倒 操作要领:瓶塞取下倒放,标签向着手心;瓶口紧挨管口,倒完轻刮离开;立即盖好瓶盖,标签向外存放。 定量:用量筒量取 操作要领:先倾倒,后滴加,读数要平视液面凹面处。 若仰视则读数偏低,液体的实际体积>读数 俯视则读数偏高,液体的实际体积<读数 托盘天平的使用:称量仪器,一般精确到0.1克。 知识点五 物质的加热 酒精灯的使用 (1) 灯体内的酒精不可超过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酒精过多,在加热或移动时易溢出;太少,加热酒精蒸气易引起爆炸)。 (2) 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酒精灯 (3)酒精灯分为三层,外焰最高, 应在外焰部分加热 先预热后集中加热。要防止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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