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控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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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控制管理办法 1.制订目的 2.适用范围 3.术语 影响互换零部件更改前后由于影响装配关系不能独立地相互替换,还需改变其他零部件与之配套才能相互替换,或影响功能不能相互替换。 3.2 老状态:符合更改前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状态。 3.3 新状态:符合更改后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状态。 4.1 FTZGN.8110400.005.2-2005 产品设计更改实施管理办法 4.2 Q/SFZ B006 拖拉机产品型号、产品代号及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4.3 Q/SFZ B005 农业装备产品 产品图样及明细表更改方法 4.4 Q/SFZ B008 收获机械产品型号、产品代号及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制度主要内容 5.职责 5.1 技术中心专业研究所负责零部件产品图样技术状态的确定及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 5.2 采购部采购管理科负责采购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及信息传递。 5.3 采购部物管科负责库存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发放及信息传递。 5.4 制造部生产计划科负责协作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及信息传递。 5.5 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协作件、自制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转移及信息的传递。 5.6 制造部装配车间负责装配前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使用及信息传递。 5.7 质量管理部外检科负责采购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确认。 5.8 质量管理部质检科负责自制件实物技术状态的确认、影响互换性零部件批量装机节点车的确认及其信息反馈。 5.9 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配件中心负责售后服务用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识别、分类管理及发放。 制度主要内容 6.内容及要求.1 专业研究所在对产品进行设计更改时,应明确零部件产品图样的技术状态,根据Q/SFZ B006和Q/SFZ B008的规定对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的产品图样代号加注更改顺序号,并根据Q/SFZ B005的规定按产品系列和更改通知单下发日期给出“同时实施识别号”,下发更改通知单。 6.2 外购、外协件供应商及自制件生产车间(自制件制造过程中最后一道工序的所在车间)应根据更改通知单或有关技术文件对影响互换性的更改进行识别,并在更改后首批新状态制品上做出识别标识。识别标识可采用粘贴、拴挂等方式,在零部件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应损坏、脱落,识别标识的内容应包括“首批新状态件”字样,不借助工具应便于识别(标识格式见附件2)。 6.3 在外购、外协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后制品允许过渡使用时,采购部采购管理科、制造部生产计划科应首先过渡采购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统一过渡完毕后(包括多家供应商的老状态制品),方能采购新状态制品。当几种零部件需配套过渡使用且均由采购部负责采购时,采购部负责对过渡数量进行协调控制,否则由生产计划科负责进行协调控制。在首批新状态制品采购入库时,应在入库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外检科应根据入库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方能办理检验手续。物资管理科应根据入库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方能入库,并对新老状态制品分类识别存放。物资管理科在新状态制品投放前应连续投放老状态制品,直至投放完毕为止,不允许新老状态制品混合投放。在首批新状态制品投放时,保管员应在投料单(或领料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当允许过渡使用的老状态制品数量小于物资管理科库存数量时,应将超出部分做退库处理;当库存的老状态制品做服务配件使用时,应转存营销公司配件中心配件库。 6.4 在自制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后制品允许过渡使用时,自制件生产车间应首先过渡生产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统一生产完毕后,方能生产新状态制品。在首批新状态制品转移出车间前,应在“成品转移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并经检验人员确认。 6.5 装配车间应根据投料单(或领料单)和成品转移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对新老状态制品分类识别管理,首先使用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使用完毕后,方能使用新状态制品,不允许新老状态制品混用。在新状态制品批量装机时,应对首台整机进行识别,并通知质检科确认。 制度主要内容 6.内容及要求.7 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后,老状态制品因特殊原因需另行过渡使用时,应按《产品设计更改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申请单”,进行分段集中过渡使用,装配车间根据“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申请单”规定的过渡数量和老状态制品标识对装机区段进行控制,并通知质检科确认。.附则.1 本制度由技术中心工程开发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附件 附件2:识别标识格式。 附件3: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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