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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农业建设与改革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广东省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建设内容与绩效目标
农业新兴特色产业是新兴农业科技和产业技术与金融、工业、商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着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本项目旨在通过扶持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和开展农业农村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增长极,为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治农和综合改革方面创造经验,注入动力,提供支撑。
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发展绩效目标:重点扶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和新能源、新工业原料、生物育种、医药农业、新物质技术装备农业等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业产业与产品的技术研发、示范和生产基地建设开发。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在现有的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新能源、新工业原料、生物育种和医药农业等省级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样板和技术支撑。建设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密集应用区和辐射源,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和组织管理创新,为加快全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提供配套的品种与技术,探索积累经验。
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绩效目标:建设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新增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00%接受上岗培训后再发证上岗,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打击制售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持续有效增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用途和补助标准
1.新兴特色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资金安排以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市县为主,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市县和农业科研机构作引导性补助。省农业大市包括湛江、清远、茂名、韶关、江门、阳江、肇庆、梅州、惠州、河源、云浮、揭阳(根据耕地面积和下辖县市确定)可申报3-4个项目,其他地级以上市可申报1-2个项目,省直管县可申报1个项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兴特色产业基地优新技术与品种的研发、引进、示范、培训补助;生产与加工等新工艺设备购置;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已扶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农业综合执法试点:支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对新转入农业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对市、县农业部门执法骨干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扶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每个地级以上市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申报1个项目,每个单位扶持金额25万元。已经纳入2011年广东省农业综合执法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再行申报。
资金主要用于: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和条件
1.新兴特色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新兴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有效促进当地农民增产增收;项目是当地具有示范、推动农业发展的“高产、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项目;项目开发的产品具有区域优势与地方特色,能有效增强当地主导产品或支柱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等发挥重要作用;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农业事业单位、企业组织及农业经济实体等法人单位。
2.农业综合执法试点: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安排执法工作经费;有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并取得良好成效,办案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对规范农业生产秩序,促进“三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新兴特色产业建设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地级市或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填写,见附件2-1)、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申报书》。
2.农业综合执法试点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地级市或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填写,见附件2-2)、《项目申报书》和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文件、现场执法图片等材料。
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表)》、可行性报告、附件目录及相关附件的顺序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二)申报要求
申报需提供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按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统一申报。
1.新兴特色产业建设专项资金主办处室(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毛朝晖、李莹,电话:020020电子邮箱:nytfzjhc@163.com。
2.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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