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洛城中学模拟法庭PPT(抢劫罪).ppt

  1. 1、本文档共8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洛城中学模拟法庭PPT(抢劫罪)概要

(旁白):通过模拟法庭审判活 动,我们来学习下抢劫罪的 相关知识。 抢劫罪 公诉人:我的举证分为以下几部分: 1、出示被告人陈号抢劫时使用的作案工具弹簧跳刀一把以及被告人陈号指认抢劫现场的笔录及照片; 2、被害人在派出所辨认被告人陈号的辨认笔录及照片; 3、被告人陈号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4、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号的抓获经过说明和被告人陈号的户口证明。 5、学校证明一份,证实被告人陈号系西城区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在校学生。 6、法医鉴定结论书,证实被害人张东手上的刀划伤系轻微伤。 以上证据证实了2009年12月13日,被告人陈号在西城区小学旁的一条小巷道内持刀拦截学生抢劫钱财的事实。 对以上证据请法庭组织质证。(递交法警转给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人陈号,你对以上证据有何意 见? 被告人: 是事实,没有意见。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是否有意见? 法定代理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合议庭组成人员轻声口头评议,即相互交头接耳。) 审判长:刚才在法庭指导下,对公诉机关出示的以上指控证据材料逐一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并能客观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对以上指控证据法庭经合议庭口头评议后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为了证明被告人使用暴力威胁这一方面,我申请让证人出庭作证,请允许? 审判长:可以。传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如果提供伪证,造成干扰法庭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 证人:知道。 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证人鉴字)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公诉人:证人,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到被告人陈号对学生抢劫?当时你在哪里?情况是怎样的? 证人:我是在学校门外面的巷道内看到他(指陈号)抢学生的钱,时间大概是2009年12月份的一天,当时我在小巷口摆摊修自行车,看到这个人(指陈号)很凶的,拿着刀,问路过的两个学生要钱。 公诉人:你看到学生反抗吗? 证人:没有反抗,因为有一个学生讲了一句话,就被他用刀在手上划了一下,后两个学生就掏出钱给他了。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 (举手)辩护人:请问证人,当时你是否看清楚了就是被告人(指陈号)抢学生的钱?不会看错吧? 证人:不会错,这个人烧成灰我都认识,因为第二天他又来学校外面,就被学校的老师抓住了。 辩护人:那么,当时你看到这些不法行为,为什么不出面制止呢?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问了与本案无关的话题。 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护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没有了。 审判长:证人出庭作证完毕,可以退下。 审判长: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需要出示举证? 被告人:没有。 法定代理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是否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人到庭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请求。 公诉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没有。。 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庭辩论。请辩论双方注意: 第一、发表意见应当观点鲜明、语言精练。已经说明的观点和理由不避重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二、辩论应针对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问题展开。法庭已查明的事实无须重复。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 今天审理被告人陈号抢劫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现就本案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地证实了被告人陈号的犯罪事实,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询问了被害人、证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现已非常明确。 二、被告人陈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胁迫手段在西城区小学外对学生实施抢劫,虽然抢劫数额不大,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