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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食品质量检验第一节检验制度、计划与组织一、食品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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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计量抽样检验 通过测量被检样本中的产品质量特性的具体数值并与标准进行比较,进而推断整批产品的接收与否。 特点: ① 抽样量比计数抽验少,可靠性高。 ② 对某些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过关的关键质量特性,一般采用计量检验; ③ 一般需要事先假定质量特性值为正态分布。 范例: GB/T8054-1995《平均值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8053-1995《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⑷ 接收准则 数据处理、判断比较的方法、判定规则 ⑸ 记录和报告要求 规定如何搜集、记录、整理、分析和传递质量数据 4.编制相关资源需求计划 确定 所需的检验人员及其资格要求、培训计划 所需的测量试验及其精密度要求等 三、食品质量检验组织 ㈠ 组织结构 食品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检验结构 配有合格的专职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室等。 质量检验部门由一名主管(总检验师)领导,各检验员按职责要求完成各自的检验工作。 ㈡ 检验部门的职责 1.制订检验计划,编制检验人员所用的全部手册和检验程序。 2.制定产品及工序的检验标准。 3.制定人员、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 4.参与设计检验场地,选择设备和仪器,设计工作方法。 5.分配检验人员的工作,监督和评定他们的工作成绩。 范例: 有关方面要对检验工作及时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 检验的工作量 ⑵ 检验准确性 ⑷ 数据记录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6.在调查和解决质量问题上,以及在其他跨部门工作中同其他部门协调。 7.复核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参与处置方法。 8.负责原材料、过程和产品的质量检验,并提出检验报告。 9.参与制定有关质量方面必需的文件。 10.负责组织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11.负责建立和管理质量档案。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1、目的 明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各管理环节,保证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能正确有效地反映生产及质量检测中客观、真实的情况,并满足所有要求的测量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和校准。 3、职责 3.1 技术质检部负责确保该程序的正确执行。 3.2 技术质检部负责计量检测设备的校准、维修、标识及记录。 3.3 操作人员负责监测设备色正确使用、维修和保养。 3.4 仪器保管员负责计量检测设备的贮藏,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等,并做好防腐、防尘、防锈等维护和保养。 3.5 采购部负责计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及所有计量检测设备采购时的质量保证,并负责联系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强制检定事宜。 4、要素控制 4.1 由计量、检测部门做出呈报购置计划,经主管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 4.2 采购部选择有生产、经营资格并能保证质量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实施采购计划。 4.3 进厂验收 4.3.1 所有新购置的计量、检测设备在入库前必须要经技术质检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入库。否则按不合格品处理。 4.3.2 计量、检测设备验收内容: a、随机资料齐全; b、核对实物与装箱单是否一致; c、察看“说明书”、“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d、当时能操作的,应进行操作使用; e、察看外形有无破损、划痕及影响质量的损伤。 4.3.3 验收符合要求,由技术质检部在入库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如验收不符合要求,则由技术质检部出具不合格单,由采购部负责交涉和办理退货手续。 4.4 领用(借用) 4.4.1 领(借)用计量、检测设备,凭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借用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即可到相关部门或仓库正式办理领(借)用手续。 4.4.2 技术质检部应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计量检测设备的编号、登记、标识等工作。 4.4.3 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报主管副总批准。 4.5 周期检定 4.5.1 对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技术质检部应协助采购部根据国家有关计量规定的办法的规定,定期进行送检。 4.5.2 对于非强制性检定的,技术质检部应根据国家有关计量规定和计量、检测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检定周期。 4.5.3 对于即将到期的计量检测设备,由技术质检部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送检准备,要保证不漏检。 4.5.4 对于目前国家尚无检定规程的计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检定规程,按制定的规程进行检定和校准,并进行记录。 4.5.5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 4.5.6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处于失准状态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技术质检部或政府计量部门对其进行重新检定和校准,对已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由技术质检部对其评定重检并形成记录。 4.5.7 凡经鉴定不合格的或长期不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均按规定给予封存并贴上“禁用”字样,封存以后,未经技术质检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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