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固定式压力容器登记管理规则.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固定式压力容器登记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 (内部资料) 临沂中孚 2012年4月27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一条 为了加强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提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统计工作管理,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本规则不适用于各类气瓶。第三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包括注册和办理使用证。 第四条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一般要求: 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向地、市级(或有条件的县级,下同)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向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经注册的压力容器,在明显部位上悬挂《压力容器注册铭牌》。 第二章 新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第五条 新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申报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泣必须填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并携带下述文件向劳动部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竣工图(总图和必要的部件图); 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第六条 新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定级与注册 1.劳动部门在认真核查使用单位填写的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所填各项内容正确无误后,按《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和含义》(见附件二)的规定,核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按《压力容器注册编号方法》(见附件三)的要求,对该压力容器予以注册。 同时将该压力容器核定的安全状况等级和注册编号填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的“安全状况等级”和“注册编号”栏目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压力容器,不予注册. (1)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所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 (2)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1级或2级要求的. (3)申报资料不齐全,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是否合格或不真实的。 第七条 新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发放 1.已办理注册且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级或2级的固定式新压力容器,由地、市级劳动部门发给《压力容器使用证》[见附件四(A)];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由省级劳动部门发给《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证》(见附件四(B)]。 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分别由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劳动部分各保存一份。 3.未办理注册编号的新压力容器不发给使用证。第三章 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第八条 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申报与安全状况定级 1.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携带检验报告和填好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固定式压力容器向地、市级劳动部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向省级劳动部门,分别办理使用登记申报手续。 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中“安全状况等级”,根据检验单位签发的检验报告所确定的安全状况等级,由使用单位填写。 第九条 在用压力容器的注册劳动部门对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在用压力容器。逐台核查有关费料和检验报告,确认《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各项内容填写正确无误后,按《压力容器注册编号方法》予以注册,并将注册编号填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内。第十条 在用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发放 1.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2级或3级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由地、市级劳动部门发给《压力容器使用证》;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2级或3级的在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由省级劳动部门发给《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证》。 2.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4级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办理注册手续后,允许在满足检验报告所限定的使用条件和检验周期内继续使用,但不发使用证;经妥善处理,安全状况等级达到3级以上后再发使用证。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4级的在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继续使用。 3.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5级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在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办理注销手续后,予以报废。 4.《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分别由使用单位和使用登记的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第四章 变更与判废第十一条 安全状况等级变更在用压力容器经内外部检验或修复后,检验单位应根据附件二的规定,重新核定安全状况等级,并在检验报告上写明。如安全状况等级有变更,使用单位应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及时到劳动部门办理安全状况等级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过户变更 1.压力容器过户前,原使用单位应持拟过户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使用证》或《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证》,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及时向原使用登记的劳动部门办

文档评论(0)

ranfan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