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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刘五、刘六、刘七家住军都市城东区。刘五是盗窃惯犯。1998年,刘五组织刘六、刘七在军都市各区流窜作案。1999年4月,刘五得知该市城北区某商场夜间治安防卫工作比较松散,便伺机作案。4月19日夜,刘五组织刘六、刘七潜入该商场,窃得财产价值共计2、9万元。问: 1、若刘五三人当场被抓获,并供述在城北区盗窃五次,窃得财物价值5000余元;在城南区行窃三次,窃得财物价值2000余元。那么,在此情况下,如何确定法院的审判管辖? 2、若三人在商场行窃后,刘七为毁灭罪证,自作主张地将商场内的衣物点着,引起大火,导致该商场损失50余万元。在此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如果检察机关要以玩忽职守罪对该商场保安人员黄某和杜某提起公诉,他们的犯罪地在哪里? 3、若该案判决生效后,刘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押送南口市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刘六又自首交代了审判时未被发现的抢劫罪行。案件经服刑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由服刑地检察院向该地法院提起公诉,但该地法院认为:刘六的漏罪是发生在军都市城东区,应由城东区法院受理,于是将案件移送城东区法院。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四、王某是扬中市铁路集团的职工,一天他在市场买菜时与迎面走来的刘某碰了一下,王骂了对方一句,刘某反唇相讥,三两句后,便大打出手,王某抄起一块砖头往刘头上狠狠一砸,致使刘某当场休克,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因脑颅出血,变成终身残废。这一案件当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区法院时,区法院认为该案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应当由市中级法院管辖,但中院认为该案没可能判无期或死刑,于是退回。此外,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为铁路工人,应由铁路法院管辖。 【问题】 1. 该案应由那个地方的法院行使审判管辖权?2. 为什么区法院认为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 对该案中两级法院互相推诿的情况,应如何解决?4. 被告辩护人的意见有理吗? 五、1989年3月9目,家住甲市的被告人张文财、刘玉民、王志刚三人纠合在一起,张提出弄个小姐玩玩,刘、王同意。当晚10时许,被告人刘玉民将本单位一面包车开出,三人驾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伺机作案。当女青年陈某骑车迎面而来时,刘玉民突然急刹车,张、王二人跳下车将女青年陈某劫持到车上,汽车朝乙市开去。途中三名被告人轮奸了该女青年,直到车开到乙市境内后,轮奸行为仍未实施终了。受害人被奸后又被抛出车外,恰遇乙市的治安联防队员及时报案,乙市公安机关当夜将窜至乙市的张文财、刘玉民、王志刚三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问题】 ?1.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分析本案中各法院管辖的可行性问题。 ?2.如果本案中,甲市法院与乙市法院对管辖存在争议。甲市 法院认为,此案应由乙市法院受理。理由是:第一,此案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始于甲市,但犯罪行为的完成无疑是 在乙市境内,乙市也是犯罪地的一部分;第二,此案是由 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并由乙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乙市 法院受理更为方便。而乙市法院则认为,此案应由甲市法 院受理。理由是:被告人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实施 的,并且被告人居住在甲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 规定,甲市法院应该受理此案。则该案的管辖应如何处理? 六、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 生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 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 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 贵文物罪。问: 1、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向外国人出售、 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2、有关部门对王某涉嫌受贿罪执行逮捕后, 应在24小时内将逮捕王某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 知王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 应当由哪个机关实施通知行为? 七、孔某因犯强奸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 期徒刑7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乙县监狱服 刑。期间,孔某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陈 某人民币500元,后被抓获。请根据可能出 现的不同情况分析本案的管辖问题。 八、孙某于1988年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送进甲省 乙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监狱方面接到与孙某同房间的其 他罪犯检举,揭发孙某在闲聊时声称他于三年前在他的家乡甲 省丙地杀过人。监狱工作人员到 孙某的家乡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调查,确认孙某就是三年前在该地因泄私愤报复杀害村民钱某 一家六口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 丙地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监狱,将孙某带回丙地立案。乙地监 狱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原审的乙地人民法院。乙地法院接到上述 通知后经研究认为,作为孙某盗窃罪的原审法院,应该由乙地 法院对孙某的杀人罪实施管辖权。丙地公安机关认为,孙某杀 人犯罪行为地在丙地,且该案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只有将孙 某带回原籍审判才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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