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卫生法》配套课件第13章.pptVIP

温州医科大学《卫生法》配套课件第13章.ppt

  1. 1、本文档共8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卫生行政诉讼概述 卫生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授权与委托的卫生执法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的一种,也是解决卫生行政争议案件的重要途径,提起卫生行政诉讼应当具备以下要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原告身份排除卫生行政管理机关;②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施依据;④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受理;⑤诉讼客体是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卫生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反映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卫生行政诉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指导和规范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其中,一般性原则,即一切诉讼中均须遵守的原则,包括审判独立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辩护原则;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卫生行政诉讼还具有如下特殊原则: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三、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①对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卫生行政处罚不服的;②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卫生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④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⑤申请卫生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在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之内:①规定卫生行政规章或者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卫生标准的抽象行政行为;②卫生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③卫生行政机关之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作调解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仲裁处理,当事人对调解、仲裁不服的。 四、卫生行政诉讼管辖 卫生行政诉讼管辖,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卫生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卫生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卫生行政案件包括: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卫生行政案件。 3.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卫生行政案件。 4.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卫生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三)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卫生行政案件后,经审查发现对案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四)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五、卫生行政诉讼参加人 卫生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卫生行政诉讼,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六、卫生行政诉讼程序 卫生行政诉讼程序,即人民法院审理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活动过程。 (一)起诉 (二)受理 (三)审理 (四)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五)执行 七、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关系 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是行政法律救济的两大途径,既有联系,又存在本质区别。 (一)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的共同点 1.制度设计的目的相同。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要法制体系。 2.程序启动原因相同。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都因行政相对人申请(起诉)而启动,实行“不告不理”的被动启动方式。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为第三方居中裁决行为。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为卫生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 (二)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的区别 1.行使权力不同 卫生行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