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龙岗区国税局.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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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国税龙稽罚处号深圳市冠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度的销售收入合计为元折不含税金额元已申报收入元少申报收入元年度的销售收入合计为元折不含税金额元已申报收入元少申报收入元年少缴增值税元年少缴增值税元号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采用核定的方式计算你公司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号第四条第一项以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深国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深国税龙稽罚处〔2014〕0016号 深圳市冠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4403077703311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我局于2012年7月日2014年3月31日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2010年度的销售收入合计为8548422.19元,折不含税金额7306343.75元,已申报收入2012453.59元,少申报收入5293890.16元;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合计为6740278.37元,折不含税金额5760921.68元,已申报收入4109302.40元,少申报收入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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