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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杭电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重点专业学习(2+2)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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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1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重点专业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2+2”选拔)。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与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11年“2+2”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计划
院校代号 院校 专业代号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学费 基础课 综合课 00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1 会计学 40 高等数学 会计学 4400 22 电子信息工程 40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4400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高等数学 程序设计 4400 小计 120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专业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须在《浙江省2011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1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经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4.考试地点设在学校下沙校区内。考生于4月1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5.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6.我校于4月27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下同)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学校招生办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各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4.学生在大学期间,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与交叉学科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赛挑战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者加7分;获浙江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加5分;获浙江省二等奖者,加3分。同一竞赛按最高等级计算,不同的竞赛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
5.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即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于6月底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学校教务处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份学生转入我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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