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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规定及依据大全(每人必备).doc

2013辽宁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规定及依据大全(每人必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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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总理 温家宝 ?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探亲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12号?1981年3月26日?十一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二、年满五十周年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其间需要中转(如从广西到东北,需要在北京中转)并在当天或第二天转走的,可按连续乘车计算,报销硬席卧铺费.  三、在自治区内乘轮船,报三等舱位费.  四、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可包括民间船只,自行车,马车等.  五、探亲途中在市内雇乘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可凭据报销,乘坐出租汽车的费用不能报销 六、职工探亲期间不发途中伙食补助费和住勤费. ●丧假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产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实施)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哺乳假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休假规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85年6月转发省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试行休假制度的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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