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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目前传染病监督特点 1、专业性强 2、内容多乱 3、责任心大 (与医疗执业监督的区别) 传染病监督现状 1、各个机构的重视程度(投入多,产出少) 2、全国各地对医院感染监督的差异很大,认识不一 3、问责制对监督员的作用 传染病监督工作成效 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8月29日) 全国传染病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国共有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3088家,监督员7.3万人。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企业的有效监管。近5年,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00万户次,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案件12万余件。 截止9月,全市各专业案件查处513起,罚款金额83.9万元,其中传染病防治案件查处183起,占总案件数的36%。罚款金额32.5,占总金额的39%。 截止9月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查处数404起,罚款人民币66.8050万元。(2012年全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查处数为154起,罚款人民币21.123万元)比去年案件查处数上升162%。罚款金额数上升216%。 《规范》的起草思路 总体思路: 把握“两个定位”,做好“三个衔接” “两个定位”:定位于39号令,定位于日常卫生监督。 “三个衔接”:职责的定位与法律规定的衔接; 职责的定位与实际工作的衔接; 职责的定位与落实责任制的衔接;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规范》 的效应 一、明确了传染病监督内容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规范》 的效应 二、缩小了监督范围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规范》 的效应 三、 划定了各级监督部门的职责: 1、制定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职责 2、制定了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职责 3、对各级监督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要求传染病监督对象、内容 监督对象: 监督内容: 制定《规范》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需要。 (二)理清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的需要。 (三)规范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四)建立传染病防治责任追究制的需要。 (五)提高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效率的需要。 制定《规范》的目的 1、理清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职责 2、规范日常卫生监督内容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4、提高执法效率 制定《规范》的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第53条 2、《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部39号令)第19条至22条 《规范》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总体框架: 共分五章三十二条,其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三章 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四章 监督检查情况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规范》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规范》的制定依据,界定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范围以及《规范》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分三级(省、市、县级)明确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职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内设机构的设置以及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要求,比如频次要求、防护要求、调查取证的要求、档案要求和考核评估要求等等。 《规范》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 监督内容及方法: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职责,针对不同的监督对象,以《传染病防治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为基础,确定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内容以及现场监督中可采用的方法。监督内容按照“五项职能”分为五节: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二节 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第三节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四节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五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的卫生监督 检查方法不是面面俱到,以提示现场监督的关键点形式出现。 《规范》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 监督检查情况的处理:实施现场监督以后,对监督结果处理的要求,如违法行为整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上报。 因国家已建有相关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时,应从其规定,不必再在《规范》中重复规定。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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