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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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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01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所持有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亿股股份 (占目前总股本的 1.47%)转让给中企发展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已经公司董事会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将所持有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州银行”)1 亿股股份 (占目前总股本的1.47%)转让给中企发展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中企发展”),转让价格人民币5.9 亿元。 (二)公司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以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 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1、中企发展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于2013 年1 月10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50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 号7 层729,法定 代表人为王春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接受金融机 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得 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 第1 页共4 页 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 理咨询;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技术转让、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出租商业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品、文具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体育用品、 工艺品;互联网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企发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联关系。 3、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中企发展总资产 201,092.46 万元,净资产 200,922.23 万元,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9.01 万元,净利润401.94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锦州银行1 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7%)。公司 于2009 年 11 月与锦州银行签订《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协议书》,公司认 购锦州银行1 亿股普通股,每股认购价为人民币2.00 元,合计人民币2 亿元。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锦州银行基本情况 1、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 年1 月22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578,161.5684 万元 (2016 年12 月已发行10 亿股H 股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注册地址为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9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伟,经营范围为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 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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