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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评审标准
母婴保健技术评审标准
标准
标准分
评审要点
评审方法
备注
一、房屋设置
17
(一)产科门诊
5
基本诊室设置齐全。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科门诊诊室不少于1间。
实地查看,缺一室不得分。面积不达标扣0.5分。
(二)产房
8
1、各功能区设置齐全,面积达标。
4
产房内设更衣室、换鞋处、待产室、隔离待产室、洗手消毒间、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污物浸泡清洗间、打包间、卫生间等。
分娩室均为单人,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室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20㎡;待产床不得少于1张,每床使用面积≥7㎡;洗手消毒间应能容纳2-3人同时洗手。
实地查看,缺一室扣1分;
分娩室、待产床不达要求扣1分;
面积不达标各扣0.5分,扣完为止。
2、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设置科学。
4
产房为独立单元,可明显区分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非限制区;待产室靠近分娩室;分娩室直接与污物通道相连并做到单向流动;产房内医生与病人通道应分设,流程合理。
产房门窗、墙壁与地面按照贵州省《手术室建设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要求执行。
污物浸泡清洗间、打包间参照《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指南》中消毒隔离的相关要求执行,门、窗、地面及墙壁的建筑和通道要求与手术室相同。
实地察看,要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手术室
剖宫产手术在综合手术室进行。
1
手术室按贵州省《手术室建设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要求严格划分限制区(无菌手术间)、半限制区(污染手术间)和非限制区;布局合理,面积≥20㎡;内部设计科学,适于产科手术。
实地察看,要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二、设备配备
18
(一)产科门诊
2
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能够完成基本的检查和诊断。
配备普能检查床、妇科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秤、多普勒胎心诊断仪、胎心听诊器、骨盆测量器、阴道检查器械、软尺、脚踏垫、计算机、冷暖空调等。
实地察看,缺一项设备扣0.2分,扣完为止。
(二)待产室
2
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配备待产床、体重计、血压计、听诊器、多普勒胎心诊断仪、胎心听诊器、外阴冲洗消毒设备、骨盆测量器、软尺、手套、备皮用具、踏脚垫、胎心监护仪、冷暖空调等。
实地察看,缺一项设备扣0.2分,扣完为止。
(三)产房
4
各项接产设备、消毒设施齐全,性能完好,能满足接产及抢救需要。
2
配备产床、婴儿床、照明灯、无影灯、应急灯、紫外线灯、敷料柜、推车、急救药品柜、刷手设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常规消毒设备、器械清洗消毒处理设备、污物回收设备、利器盒、污物桶、调温控湿设备、通讯设备、体重计、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婴儿磅秤、软尺、胎心听诊器、婴儿身长测量器、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仪、聚血用具、会阴冲洗设备、产包(不少于3只)、导尿包、侧切缝合包、刮宫包、内诊包、外阴消毒包、注射器、窥阴器、电动吸引器、胎头吸引器、产钳、穿颅及碎颅等毁胎器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配备)、供氧设备、吸氧装置、输血输液设备、沙袋、阴道拉钩、宫颈钳、卵圆钳、刮匙、开口器、舌垫(压舌板)、新生儿复苏囊、气管套管、胃管、给氧面罩、新生儿喉镜、新生儿低压吸引器、吸痰管、婴儿辐射保温台(新生儿抢救台)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空气消毒净化设备。
实地察看,缺一项设施或设备扣0.2分,扣完为止。
母婴常用抢救药品齐全,在有效期内。
2
常用抢救药品齐全
实地察看,缺一项药品或有一种药品不在有效期内各扣0.2分,扣完为止。
(四)手术室
剖宫产手术在综合术手室进行。
1
手术室设施按贵州省《手术室建设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执行,必须配备新生儿复苏设备。
实地察看,手术室的设施未按标准执行不得分,未配备新生儿复苏设备扣0.3分;剖宫产手术未在综合手术室进行扣0.5分。
(五)抢救设备配备齐全,功能良好。
2
各种抢救设备定时检查维修,确保功能良好,能满足抢救工作需要。
实地察看,缺一项设备扣0.2分,设备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1分,扣完为止。
三、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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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护人员总数与床位数相匹配,能够完成相应的接产、护理任务。
4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护人员总数≥6人,其中医生数(可含执业助理医师1人)≥3人,中级以上职称≥1人;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医护人员总数与床位数之比达到1.5:1。
实地察看,查阅卫技人员名册和学历证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总数少1人扣1分,医生数不达标扣1分,职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医护人员总数与床位数之经每下降0.1扣1分,扣完为止。
(二)助产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4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师和护士,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护士不可单独上产前门诊或单独从事接产服务。
查阅医护人员有关证书,有1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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