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1-增值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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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一: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1·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解析】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 特别提示二: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思考: 如何计算增值税? 五、促销方式税收筹划( 二) 案 例 某商场举行周年庆典,与厂家联合推出一系列促销活动。在活动中有这么一项,凡购买一台某品牌高压锅变赠送该品牌奶锅一台,两种产品实际对外售价分别为188元和36元(均为含税价)。该商场的具体操作为:对客户出具的发票上面填写高压锅一台,价格为188元,同时以赠料单的形式(主要起签字备查的作用)领出奶锅一台,客户付款当然为188元。在账务处理上其销售收入为160.68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32元。对于赠送的奶锅则按实际进货成本予以结转进入当期“经营费用”科目核算。 某税务局来该商场稽查时,便将上述赠送的奶锅价值36元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5.23元。处理根据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样,此项销售活动每人次最终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2.55元。对商场而言,搞赠送本身旨在借这样的让利活动来吸引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而结果呢?却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进一步增大了企业资金的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益。 商场应如何来处理呢? 政策解读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筹 划 分 析 商场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来处理: 一是将赠送货物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把赠送货物的价值以现场折扣的形式返给客户。即在普通发票(因直接对消费者销售只能开普通发票)上填写高压锅—台,价格为188元,同时填写奶锅—台,价格为36元,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36元在票面上体现,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上净额为188元,客户付款理所当然为188元,这便达到了赠送促销的目的。折扣额36元能够冲减商场的销售收入,即此项活动的销售收入为160.68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32元;为此便减少了增值税销项税额5.23元。? 这样,不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而且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减除了商场不必要的税负。因为商场在商品定价上是有自主权的,给客户(无关联关系)的折扣也有自主权。就此项促销活动来看,其销售净价也不会出现明显偏低的现象,因为一是促销时商场一般都采用了适当提高相应品种对外销售价格的策略;二是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是正常且必须的。况且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进行了反映,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是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即将高压锅和奶锅价格分别下调至160元和28元(假设),并将高压锅和奶锅联袂销售。这样,也能达到赠送促销和节税的目的。 筹划结果 经过筹划,此项活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了5.23元,达到赠送促销和节税的目的。 六、收购农产品的税收筹划 农产品购进的增值税抵扣政策与工业品不同,不但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也可以根据普通发票和纳税人自填的《收购发票》抵扣,而且不需要通过认证和比对,所以近年来,农产品进项税一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热点。 政策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文件说明: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论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的还是从经营者手中购买的,也不论是自己开具的《收购发票》还是取得的普通票或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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