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应享有的权利及相关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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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应享有的权利及相关知识问答 妇女的政治权利 妇女政治权利的内容与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并无差别,但在相关法律文件的表述上则侧重点不同: (一)《妇女政治权利公约》关于妇女政治权利内容的规定   联合国于1954年7月7日生效的《妇女政治权利公约》规定妇女政治权利的内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职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政治权利内容的规定1992年月4月3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对妇女的政治权利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该法,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如在各级人大内女代表的人数需要达到法定比例、各级政府要培养女干部)等。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妇女文化教育权益是妇女依法享有的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和从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其他各类文化活动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和法规,妇女不分年龄、民族、宗教等,都一律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各个方面。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义务教育,按时入学并完成当地规定年限的教育,有权参加各级各类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1、为什么国家、社会和学校应提供条件以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国民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和学校有义务提供条件,使全国的少年儿童都能受到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受完全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目前,政府、社会、学校都已采取各种措施来履行自己的责任,例如:设立了各种社会助学金;各银行设立了助学代款;各个学校都采取了减免各种费用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就学,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和少年不至于因为贫困而无法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2、政府在扫除妇女文盲、半文盲中应当采取哪些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办法?我国目前文盲约占世界文盲的四分之一。而妇女文盲占文盲总数的70%以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扫盲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问题仍然不可忽视。应针对妇女自身特点深入开展扫盲工作,防止新文盲的出现。(1)各级组织应当把扫除妇女文盲教育与当地的义务教育相结合。(2)妇联应加强对妇女扫盲工作的领导,具体掌握妇女文盲的数量和程度,宣传教育妇女认清文盲危害,积极主动参加扫盲教育。(3)有针对性的培训扫盲骨干,编写适合妇女特点的扫盲教材。(4)采取全日制、半日制、定日制、早晚制和集中学习、早晚学习、送教上门等各种形式开展妇女扫盲工作。(5)让妇女在工作中把学文化、学技术、学政治相结合。开展缝纫扫盲班、养猪扫盲班、法律知识扫盲班、家政知识扫盲班等符合妇女特点的针对性扫盲教育。    3、如何组织妇女的职业技术培训?    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组织广大妇女掌握劳动技能,参加社会生产,争取男女平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妇联组织应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妇女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在农村,各级妇联组织应密切结合“双学双比”活动,因时因地举办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传统工艺等方面的培训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妇女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中心。    在城镇,各级妇联组织应积极响应全国妇联等到11个单位发起的“巾帼建功”活动,号召各条战线的妇女将本职工作与职业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开展“五学”即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对于在家待业的妇女,要积极组织她们参加职业培训,并相应地发展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使更多的妇女重新就业。 妇女的劳动权益   妇女的劳动权益是指妇女依据劳动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第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三、休息休假的权利;第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第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第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第八、依法参加工会和组建工会、民主管理企业等权利。    1、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在我国,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体力劳动强度级》中规定,指数大于20,小于25为体力劳动强度第三级;指数大于25以上为体力劳动强度第四级。具体衡量工种劳动强度大小,由劳动部安全卫生检测部实地测量计算。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伐木、规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即八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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