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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情况汇报
紫金保险泰州中支公司总经理、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京苏
尊敬的崔书记、戴主任,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对崔书记一行从百忙之中蒞临我市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紫金保险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对我市道路救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汇报。
2011年2月22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履行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职责,以服务全市道路参与主体、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施道路救助基金项目,实现了基金管理工作的平稳起步和良好开局。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救助基金共垫付救助 笔,垫付救助金额共计 万元;追偿垫付款 起,追偿金额36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泰州路救办荣获省“和谐路救”奖,在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省路救中心开展的道路救助基金宣传竞赛活动中均名列全省第一。
加强沟通协调 推动各层联动
为有效推动这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紫金保险泰州中支闻风而动,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救助基金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公安、卫生部门分别召开各系统会议,动员部署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救助工作;全市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新闻,标志着我市道路救助基金项目正式启动。在公安、卫生、农委、金融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建立起市、县救助基金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协作,全方位推动救助基金的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市公安部门及时为基层网点提供职场、认真组织交警业务培训、案件受理中积极与网点配合、主动与市路救办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针对医疗费分割问题,市卫生局及下辖四市卫生局都下发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市区各大医院与市路救办、市交巡警支队三方形成会议纪要,规范了医院操作流程,开辟了“绿色抢救通道”;中国医药城医院开展了便民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等,这些都为为基金顺利运营理顺了关系。此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讨论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等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联手努力把这项造福民生的善事办好办实。
强化基础管理 推动网点建设
2011年2月22日,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在短短一周内,紫金保险泰州道路救助服务办公室正式挂牌,依托市公安局的有力支持,靖江、泰兴、姜堰、兴化、主城区五个受理网点全部铺设到位。在此基础上,泰州路救办按照省路救中心统一部署,迅速实现了救助网点的标准化建设,基金政策、垫付申请流程及服务承诺统一在受理网点公示;认真贯彻落实《紫金保险各路救办及受理网点规范达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基础管理,推进达标验收工作,通过标准化管理,受理网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确保救助基金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得到贯彻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省路救中心今年1-9月KPI问责目标考核市路救办得分暂列第4位。
探索路救新途径 垫付追偿求突破
道路救助基金作为国内目前唯一采用政府外包,专业公司运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泰州路救办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路救新途径,成功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
2011年4月7日,全省首笔道路救助垫付资金在我市发放,开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先河;
2011年12月9日,救助基金为兴化市林湖乡湖东村村民盛兆强垫付17万元抢救费,产生了路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个人垫付的全省最高纪录;
2012年4月13日,兴化受理网点勇于探索,开创了全省垮地区联合办案垫付成功的先例;
2012年9月19日,姜堰受理点成功通过法院协助追偿一起2万多元的救助基金;
2012年9月,兴化受理点首次尝试基金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法院诉讼追偿;
目前,姜堰受理点正密切通过法院跟踪一宗30多万元的无名氏提款案。
创新宣传思路 扩大品牌影响
为全面推进基金宣传工作下移,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我们不断创新宣传思路,开展了全方位、多途径、分层次的基金宣传,基金宣传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截止目前,在各级报刊、电视、电台及网络媒体、户外广告等已开展各种宣传912次,其中主流媒体95次.
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媒体合作,争取配合支持。市委新闻办是通筹全市主流媒体的扎口部门,我们经常向市新闻办领导汇报路救重要活动、热点事件,争取将一些重大活动列入全市重点宣传工作向社会发布。基金实施以来,由市新闻办牵头,共举行路救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媒体集中宣传路救活动6次。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的合作交流,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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