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docVIP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浙医高专[2006]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人事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对象 各系担任专职辅导员满一学年以上者。未满一学年者,只写考核小结,由系鉴定,不参加等级评定。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考核组织 学校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处(学工部)、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处(学工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各系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小组,成员由系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五、考核内容 所分管班级的班风和学风建设,个人表现与工作实绩,学生评议、系考核、学生处(学工部)考核等。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六、考核标准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各等级参照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果好,能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的师德,出色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发展工作,深受学生好评,各项检查考核指标均列全校检查考核指标中前三分之一。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效果较好,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能较好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学生评议较好,领导同行认可。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工作效果某些方面不尽人意,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有时不能到位,工作不能尽职尽责,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或在工作中有失误,学生评议意见较多。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能力较差,不能正确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出现较严重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辅导员考核为“优秀”的比例略高于学校年度人事考核“优秀”的比例,由校人事处划拨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单列。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6),并向所在系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有关的材料。 2.学生测评。系考核小组组织辅导员面向服务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由学生现场按《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用表》(附件1)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评议结果按考核权重的30%计入考核总分。 3.系部评议。系考核小组组织系部领导、班主任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按《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系用表》(附件2)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每名辅导员的平均得分为其该项得分。评议结果按考核权重的20%计入考核总分。 4.学生处测评。由学生处(学工部)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辅导员代表依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附件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实绩考核用表》(附件4)对辅导员进行测评,评议结果分别按考核权重的20%、30%计入考核总分。 6.学校审批。学生处(学工部)将学生测评结果和系部测评结果以及实绩考核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并向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核资格等次建议名单,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论给予相应奖惩,并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

文档评论(0)

jwjp04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