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2012092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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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120927整理ppt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确答案:A * 辩护与代理 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专属诉讼权利 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不受犯罪性质、严重程度的限制 不受认罪态度的限制 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 * 辩护与代理 正当性基础 真实 人权 法律和诉讼的职业化需要 诉讼结构 * 辩护与代理 辩护的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 制度保障: 权利告知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 受托辩护人应及时告知办案机关 * 辩护与代理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 公诉案件: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 自诉案件:随时 辩护人的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权利 1、会见权 37 2、阅卷权38 3、调查取证权39、41 4、提供或表达辩护意见权 5、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权 6、进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辩护活动的权利 如申请申请回避、申请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生效裁判的申诉等 7、律师当事人特权 46 8、对阻碍履行职务的申诉控告权 47 *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义务 1、不得伪造证据 42 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辩方证据展示 40 * 辩护与代理 讨论:李庄案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09年12月13日,李庄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4日,李庄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 辩护与代理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 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1年4月19日,李庄案公开审理 此次被起诉妨害作证罪 2011年4月22日 ,重庆检方对李庄案撤回起诉 *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拒绝辩护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为其另行指派辩护律师。 * 辩护与代理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1、首次拒绝辩护 (1)要求自己行使辩护权 (2)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 (3)要求另行指派辩护人 2、再次拒绝辩护 (1)不属于“通知指派辩护情形”的 (2)属于“通知指派辩护情形”的 * 辩护与代理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时间: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侦查阶段介入的律师的权利 36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6、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 :记录在案,附卷 * 辩护与代理 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 37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具备的手续 2、特定案件的会见需侦查机关许可 3、不被监听,事后不强迫泄露 4、侦查阶段只能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 * 辩护与代理 刑事诉讼代理 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院受理之日起3日内告知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检察院自收到审查起诉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告知 * 辩护与代理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被害人 3、自诉人 类型: 1、法定指派辩护(通知指派辩护) 2、申请指派辩护 前提:没有委托辩护人 * 辩护与代理 法定指派辩护的情形 (1)盲聋哑人和“半疯” (2)无期徒刑、死刑 (3)未成年 人 (4)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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